《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將于今天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賣商家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簽”,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外賣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配送的食品沒有使用“外賣封簽”,網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據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規定:“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各外賣單位應主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于2月底前完成陽光廚房安裝并成功接入“浙江外賣平臺”。監控范圍覆蓋食品切配、烹調、專間、洗消等重點區域,并在美團、餓了么等第三方訂餐平臺實時展示。各入網餐飲單位可自主選擇運營商公司合作安裝相關監控設備,安裝費由各餐飲單位承擔。
“在外賣食品的包裝容器或配送(包)上使用外賣封簽,用以解決配送過程中食品二次污染、人為因素、責任不明等問題,保障外賣食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
此外,外賣商家還被要求使用‘浙江外賣在線’,激活‘浙江外賣在線商戶端’微信小程序,完善基本信息、商家信息并每日上傳索證索票、餐具消毒、封簽使用等信息。以及落實制止餐飲浪費和‘限塑’規定,在點餐頁面設置宣傳標語,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落實小份菜、半份菜等舉措制止餐飲浪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塑料袋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通訊員 趙文瓊 記者 汪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