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聲稱新買的按摩椅出現質量問題,和商家協商后,商家拒絕處理,于是尋求松江區消保委幫助自己維權。經調解確認后,松江區消保委卻告知消費者,投訴應該陳述事實,不該隱瞞關鍵信息,否則將無法公平公正地為消費者維權。
日前,松江區消保委接到消費者楊小姐關于新買的按摩椅出現質量問題的相關投訴后,工作人員立刻聯系經營者了解情況,經營者對此哭笑不得,其表示,楊小姐家的按摩椅并非質量問題,而是被她家里的狗撕咬導致表層破裂,聯系自己進行維修,但這種情況不在保修范圍內。
隨后,工作人員聯系了楊小姐,其承認了這一情況,但楊小姐又提出,當時該按摩椅是配有防塵罩的,因為經營者沒有主動贈送自己防塵罩,才導致被狗咬壞,商家理應承擔責任。經營者解釋,購買時就告知過楊小姐,當時全上海的門店都沒有防塵罩了,在征得楊小姐同意后,商家用毯子作為替代。
工作人員再次和楊小姐確認,其承認同意用毯子替代防塵罩的事實。而考慮到按摩椅外觀破損確實影響消費者使用,且無法進行維修,工作人員與經營者協商后,經營者同意贈送消費者一個防塵罩。消費者對此表示接受。
根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第五十九條第一款:“消費者向消保委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的,應當提供真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和地址等信息,并提出明確的投訴要求、理由和相關事實根據。”
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和經營者在接受調解時,均有義務清楚明確地表述全部事實,如此工作人員才能據此做出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調解過程中刻意隱瞞關鍵信息不僅加大了雙方的溝通成本,而且也不利于調解工作的開展。
關鍵詞: 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