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市交通執法支隊堅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以高質量執法維護市場公平正義,促進交通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重大案件必經法制審核,確保執法決定合法合規;實施執法全過程音視頻記錄,保證執法過程查處現場情況可追溯,實現一卷一光盤;做好執法人員、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依據、救濟權利和行政處罰結果公示公開,保障行政執法權利公開透明。同時在陳述申辯及聽證階段對案件進行有效復查。2019年以來,共復查案件1000余件,有效防控了多起案件的訴訟風險。2013年至今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復議案件繼續保持零敗訴,案件質量不斷提高,得到各級人民法院的好評。
二是全面推行服務型執法。根據《行政處罰法》修訂精神,結合福州市交通運輸法規規章規定和該支隊執法實際,將少于計價器金額收費等4種顯著輕微違法行為納入首次輕違免罰清單并印發施行,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切實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抓住群眾這個“普遍多數”,在交通運輸行業、場站地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印制普法宣傳冊,在火車站、機場等地向群眾和交通運輸從業人員發放;定期聯合新聞媒體開展“我執法我普法”現場執法直播活動,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憲法法律學習列為該支隊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對一線交通執法人員定期開展典型案例“一月一評析”培訓,增強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更新編撰適合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使用的法律法規匯編手冊,符合一線執法需要,做到法律法規在手邊,看得到、拿得出。(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王銘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