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馮雨瑤
4月13日,紅星發展發布公告稱,公司于4月12日收到控股股東青島紅星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紅星集團”)關于中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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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鑒于紅星集團內外部環境發生變化,且紅星集團擬參與認購控股上市公司紅星發展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份,決定中止推進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并在認購上述股份鎖定期內不再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
這意味著,紅星集團于三年前啟動的混改工作,按下“暫停鍵”。
早在2019年12月份,紅星集團啟動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擬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進一步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加快推動企業發展戰略落地和業務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
《證券日報》記者就此事致電紅星發展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稱,“該混改工作屬于控股股東層面的混改,而非上市公司層面的混改,是否繼續推進由控股股東決定,混改工作此前一直處于前期研究論證階段,目前的進展情況是暫時中止了。”
紅星發展在公告中表示,控股股東中止本次混改工作,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在紅星集團認購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份的鎖定期內不會發生變更,仍為青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透鏡咨詢創始人況玉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常來講,混改引入新的市場化運作的合作方,不僅能為企業帶來資金,還有管理和市場資源,能為企業后續發展注入新的活力,需關注此次中止的后續進展。”
本次紅星發展控股股東中止混改工作,其中一個因素為,紅星集團擬參與紅星發展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份。
今年3月份,紅星發展發布定增公告稱,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資不超過5.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用于收購青島紅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權、5萬噸/年動力電池專用高純硫酸錳項目、補充流動資金等。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本數)特定對象,其中,公司控股股東紅星集團擬以現金方式認購的股票數量不低于本次發行數量的35.83%(含本數)。
就在這份定增公告發布后不久,3月17日,上交所便向紅星發展下發問詢函,要求其就本次募投項目的必要性、發行方案,以及融資規模與效益測算等相關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針對這一定增方案,上交所要求紅星發展說明此次發行完成后,紅星集團在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比例,紅星集團的股份鎖定期限、承諾事項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此外,還要求說明目前紅星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開展情況,是否將對公司控制權結構及本次募投項目實施產生影響等。
“國企混改路徑越來越多樣化,要因時因地綜合研判混改條件是否成熟,特別是混改的外部環境是否會發生變化,包括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發展形勢、市場競爭程度、企業戰略和業務戰略等,而這些變化都有可能影響混改的實施效果。紅星集團此次中止推進混改等相關工作,并非是其混改的終結,只是此次混改條件已經發生改變。”對于此次混改中止,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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