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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南昌市教育局發(fā)布關于“江西某中學學生疑似被老師要求棄考”的情況通報。經(jīng)初步核查,視頻中反映的學生為該市灣里實驗學校初三學生,班主任暗示其棄考情況基本屬實。
眾所周知,受教育權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學生參加中考是不容剝奪的權利,無論成績有多差,走進考場的門檻是平等的。作為老師,也會千方百計激勵學生爭取考出好成績。然而,涉事班主任竟然以畢業(yè)證相要挾逼迫學生放棄中考,實在震碎三觀。
在這起事件中,有一個細節(jié)問題不容忽視。現(xiàn)在的中考,基本上已經(jīng)實行初中畢業(yè)、高中招生“兩考合一”,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基本依據(jù)。既然如此,學生如果不參加中考,怎么會有畢業(yè)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學習要求,當然就應該得到畢業(yè)證。但是如果連學業(yè)水平考試都沒參加,何以鑒定學生已經(jīng)完成學業(yè)了?如果不考試都可以拿到畢業(yè)證,是不是意味著學生甚至可以更早一點就結束初中的學習?
這一系列問號,不僅關乎畢業(yè)證發(fā)放機制是否存在疏漏,還令人懷疑這種操作是否已然成為慣例。爆料家長表示,接到此類信息的學生可能不止一個。若真如此,那是否意味著以畢業(yè)證相要挾逼迫學生棄考,已經(jīng)成為該校乃至一些學校的潛規(guī)則了?
毋庸諱言,初中階段確實存在不少“學困生”,甚至有的人在有些學科經(jīng)常考個位數(shù),一個人就足以把班級平均分拉低幾分。為了漂亮的升學數(shù)據(jù),如果能讓他們“主動”放棄中考,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看起來也符合學校和老師的“臉面利益”。然而,這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該干的事嗎?
近年來,為了推進職業(yè)教育的發(fā)展,不少地區(qū)紛紛開通“直通車”,成績差考普高無望的學生可以不通過中考,職校就直接予以錄取。有了這樣的途徑,自然也激起不少學校“分流”的強大動力,一些學校在實施操作過程中難免荒腔走板,盡最大努力勸導差生放棄中考甚至成了公開的秘密。
幾年前,山東菏澤東明萬福中學100多名學生,就曾疑因成績差被強迫不能參加中考,引起媒體和社會廣泛關注。學生期中考試前就全部被“分流”回家了,但該校初中部王校長卻信誓旦旦地表示,“采取學生家長自愿的原則,校方?jīng)]有強制分流”。好在,后來菏澤市委、市政府對此事進行了嚴肅查處。
逼迫學生棄考的具體做法固然存在差異,但究其本質都是功利主義教育觀作祟,亟待糾偏。針對這一問題,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發(fā)文通知,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何切實轉變唯分數(shù)的教學評價和考核機制,破解學校與老師追求升學率的強大“沖動”,并非易事。這仍是留給教育界的一道思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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