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國內媒體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中創新航已經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寧德時代“濫用專利權惡意維權和肆意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據報道,中創新航有關人士表示,上述消息屬實,詳情目前不便透露。寧德時代暫未就此消息進行回應。
資料顯示,寧德時代是中國最大的第三方動力電池企業,而中創新航為第二大第三方動力電池企業。中創新航原名中航鋰電,擁有軍工背景,被視為動力電池企業“黑馬”。
12月29日早盤,寧德時代漲0.22% Wind截圖
(資料圖片)
中創新航此前被寧德時代起訴,總計索賠金額達6.4億元
此前寧德時代曾向福州中院提起訴訟,起訴中創新航侵犯其專利權。
據中創新航此前發布的公告,該公司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書,中創新航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寧德時代發明專利權的產品“集流構件和電池”。同時,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263.25萬元,并支付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費用12.75萬元,以及合理支出20萬元。
中創新航彼時表示:“將在上訴期內就該一審判決向最高院提出上訴。”
公告截圖
兩家企業的專利訴訟案已經拉鋸一年多,吸引各方關注。
據此前報道,去年7月,寧德時代起訴中創新航,要求中創新航停止制造和銷售侵權產品,并索賠1.88億元,今年5月進一步提高至5.18億元;今年8月,寧德時代再度提起訴訟,添加了不正當競爭,索賠金額1.3億元。寧德時代的總計索賠金額達6.4億元。
今年7月,針對寧德時代5項起訴專利,中創新航申請專利無效訴求,其中三項中創新航均已主動撤回。隨著訴訟案的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局介入審查,裁定剩下的兩項專利中,寧德時代的“防爆裝置”專利維持全部有效,“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維持部分有效。
中創新航認為,動力電池領域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迭代速度快,其產品已采用更先進的技術,與涉訴專利的早期技術完全不同,已不存在判決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銷售涉訴產品的情形。中創新航董事長劉靜瑜此前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中創新航不存在惡意侵權的動機。對于鋰電池這樣的新興行業,中創新航在技術上的投入非常大。”
12月29日早盤,中創新航跌3.94%
國內第三方動力電池競爭激烈,“老大”“老二”互掐
中創新航主要從事動力電池及儲能系統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就動力電池而言,該公司銷售的是:主要應用于新能源車的動力電池電芯、電池模組及電池包。就儲能系統產品而言,其可應用范圍包括:發電站、電網企業、數據中心及基站。
中創新航產品解決方案 網站截圖
今年10月,中創新航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掛牌交易。
從市場地位來看,聆訊資料顯示,按2021年裝機量計:前三大動力電池企業為寧德時代(市場份額為52.1%)、比亞迪(市場份額為16.2%)及中創新航(市場份額為5.9%)。寧德時代是最大的第三方動力電池企業,而中創新航是第二大第三方動力電池企業。
聆訊資料截圖
招股資料披露,中創新航的客戶包括廣汽埃安、長安新能源等等。報告期內(2019-2021年,以及2022年3月31日止),中創新航來自前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為13.99億元、23.53億元、56.47億元、33.41億元,分別占同期總收入80.7%、83.2%、82.9%、85.8%,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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