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將快遞放至快遞柜最高罰3萬?
一些快遞企業表示已經在按規定執行
1月7日,國家郵政局《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單位、個人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柜、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否則最高可罰3萬!“重罰”之下,江蘇區域內的快遞企業如何看待?未來有何舉措?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擬對快遞企業開罰單
記者梳理發現,在快遞服務方面,征求意見稿還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應當告知收件人有權當面驗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觀。快遞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收件人可以當面查看內件物品的外觀或者拒收快件。
如果違反將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征求意見稿第六十六條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并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郵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1.在分揀作業時,拋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的;2.未經用戶同意以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遞柜、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3.未按照與用戶約定的收件地址投遞快件的。
快遞企業自查違規行為
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引發網友熱議。快遞企業對此有何看法?德邦快遞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其實一直都是送貨上樓,即使不上樓也會提前跟客戶打電話確定送貨地址。”順豐江蘇地區相關人士也表示:“我們平時的要求就是必須經過收件人同意方可放入智能柜。”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消費者對快遞小哥不打招呼就直接把快遞塞進快遞柜這點尤其反感。南京市民楊女士說:“之前網購黃油、燕窩之類的生鮮食品就遇到過:黃油第二天才發現,全都變質了。”
“目前,江蘇省郵政管理局一直按照《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快遞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江蘇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處長楊月新表示,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即將快件投放至快遞箱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經過調查核實,將責令企業整改,情節嚴重,給用戶造成較大損失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