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資本邦了解到,1月7日晚間,證監會起草了《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擬在科創板引入券商做市商機制,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市場準入條件方面,《征求意見》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參與科創板做市業務的準入條件。按照“穩妥起步、風險可控”的原則,初期參與試點證券公司除具備完善的業務方案、專業人員、技術系統等條件外,還需滿足資本實力、合規風控能力方面的兩項條件:
一是最近12個月凈資本持續不低于100億元;二是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
在上述要求之下,按照證監會披露的券商最近三年的分類評級以及中證協公布的2020年證券公司凈資本情況來看,當前共有26家券商同時符合資本實力及合規風控能力兩項硬指標。
包含中信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申萬宏源、招商證券等頭部券商以及互聯網代表東方財富證券;還有不少中小券商也符合條件,如平安證券、國開證券等。
“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既可以提供流動性,又可以在減輕市場波動性方面發揮作用。”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分析稱,做市交易與信用交易(融資融券)是相互支撐的一體化機制,信用交易能夠有效平滑市場波動,而做市交易則可以減少股票市場異常波動。
“而對于券商而言,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將有助于帶來新的業務增量,獲得買賣證券的利差。”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稱。
平安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維逸表示,“科創板開啟做市試點對券商提供新的發展機遇,同時也提出更高要求。納斯達克、港交所等成熟市場均實施做市商制度,雖然我國新三板、股票期權等市場已引進做市商制度,但相比海外成熟市場仍處于初期階段。隨著我國注冊制試點的不斷推進,以科創板為契機,做市商制度得以進一步發展。我國券商的重資產業務結構也有望發生重大變化,從過去以自營為主轉向以做市商和代客業務為主,提升業績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繼新三板以及科創板引入做市商制度之后,不少業內專家也同時表示,未來北交所也有望引入做市商機制。
“相較于主板,科創板、北交所市場交易規模較小,更適合試點做市商機制。北交所定位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因此實現多種交易機制聯動,能夠促進證券市場流通,提高交易市場競爭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培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