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年報中,特發信息(000070)表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陳傳榮已向公司共支付1.2億元業績補償承諾款,剩余業績承諾補償款7000萬元尚未償付。
(資料圖)
深圳東智沒能持續完成后期的補充業績承諾。2018年,深圳東智實現扣非凈利潤7027.37萬元,完成了業績承諾;2019年、2020年,深圳東智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2051.28萬元、﹣3.61億元,業績大幅下降。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梁梟
今日(7月19日)晚間,特發信息(SZ000070,股價6.73元,市值56.84億元)披露,收到了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陳傳榮涉嫌合同詐騙一案,公安機關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事的起因或與一起7年前的收購有關。2015年,特發信息收購了陳傳榮控股的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東智,當時名為深圳東志科技有限公司)。但之后,這家公司卻被發現財務真實性存疑,上市公司也因此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業績補償款尚余7000萬元未付
據收購時的相關公告介紹,深圳東智成立于2004年4月,主要從事無源光纖網絡終端、無線路由器、IPTV機頂盒、分離器和智能路由器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當時,深圳東智由陳傳榮、深圳市曜駿實業有限公司(注:目前已注銷,陳傳榮持有其10%股份)、胡毅、殷敬煌四位股東持股,其中陳傳榮直接持有深圳東智75%股份。
根據交易方案,特發信息以發行股權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深圳東智與另一家企業100%股權。深圳東智作價為1.9億元,其中支付現金2000萬元,其余交易對價上市公司以9.55元/股的價格向陳傳榮、胡毅、殷敬煌發行股份支付。
而此三人也承諾,2015年~2017年,深圳東智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3750萬元、4688萬元、5860萬元,三年累積承諾凈利潤總額不低于1.43億元。
在此基礎上,深圳東智的實控人陳傳榮單獨作出補充承諾,深圳東智2018年~2020年的凈利潤均不低于2017年的承諾凈利潤,即均不低于5860萬元,若低于該數值,不足部分由陳傳榮以現金補足。
2015年~2017年,深圳東智如期完成業績承諾,累計實現凈利潤2.08億元,完成累計承諾凈利潤的145.59%。
不過,深圳東智沒能持續完成后期的補充業績承諾。2018年,深圳東智實現扣非凈利潤7027.37萬元,完成了業績承諾;2019年、2020年,深圳東智的扣非凈利潤分別為2051.28萬元、﹣3.61億元,業績大幅下降。
尤其在補充業績承諾的最后一年,深圳東智不僅把前面五年的凈利潤全賠進去了,甚至還有數千萬元的缺口。
在2021年年報中,特發信息表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陳傳榮已向公司共支付1.2億元業績補償承諾款,剩余業績承諾補償款7000萬元尚未償付。
因信披不準確收警示函
只是未完成業績承諾?事實上,在最初收購的時候,深圳東智或許就存在問題。
業績虧損這么多,上市公司自然也察覺出了一些端倪。據特發信息4月30日公告,2021年,上市公司對深圳東智部分業務相關事項進行內部核查,發現深圳東智在收購前實施了負債延遲入賬、少計負債等行為。
在收購前,深圳東智多計凈資產3.46億元,其中少計供應商采購金額7409.23萬元,并購前延遲入賬供應商貨款2.72億元。深圳東智并購后陸續支付前述并購前延遲入賬的供應商貨款,并于2019年將并購前已消耗但未確認主營業務成本的存貨一次性結轉成本,金額為2.84億元,同時于2019年當年多計收入3.28億元。
此外,并購后,深圳東智存在少計向客戶采購物料導致相關負債未入賬的情況,并購日后至2020年末累計少計采購金額1.05億元。
據深圳證監局官網7月19日消息,由于特發信息于4月30日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追溯調整2015年度至2020年度財務報表。上述更正事項反映特發信息2015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中相關財務數據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下同)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特發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表示,特發信息及相關人員應切實加強對子公司的管控,確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