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邢云
6月26日晚間,北方稀土(600111)(600111)與包鋼股份(600010)(600010)回復上交所問詢函,表示未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內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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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公司均稱,稀土氧化物價格遠高于稀土精礦價格,稀土精礦價格變化幅度并不能完全與稀土氧化物價格變化幅度一致;在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雙方協商調整稀土精礦價格,保證定價機制及所定價格公允。
根據公告,上兩者簽定的《稀土精礦供應合同》約定,每季度可根據稀土市場產品價格波動情況協商調整稀土精礦交易價格,如遇稀土市場產品價格發生較大波動,稀土精礦交易價格隨之浮動。一個季度內稀土市場產品價格平穩,稀土精礦交易價格不做調整。
具體調整方式為,選取百川網、瑞道網、亞洲金屬網、我的鋼鐵網及ARGUS網5家網站中氧化物交易均價,按照包頭礦的稀土元素配分,以加權的方式計算稀土氧化物價格。
遇價格調整時,在綜合考慮碳酸稀土市場價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費用及行業平均利潤,同時考慮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礦品質要求等因素基礎上,協商確定稀土精礦價格。
數據顯示,2022年以來,稀土氧化物價格有較大漲幅,上漲幅度約為38.53%。另據北方稀土披露的6月稀土產品掛牌價格顯示,氧化鐠釹報81.39萬元/噸。
回溯公告,6月22日盤后,北方稀土發布公告稱,與包鋼股份重新簽署《稀土精礦供應合同》,擬自2022年7月1日起雙方稀土精礦交易價格調整為不含稅3.92萬元/噸(干量,REO=50%)。本次交易價格上調后,較年初水平上升46%。
包鋼股份與北方稀土同為包鋼集團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北方稀土與包鋼股份6月23日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上交所要求2家公司結合相關稀土產品市場行情、雙方所簽合同具體約定等,說明本次上調銷售價格的主要依據及合理性;結合雙方定價機制,補充說明本次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性。
證券時報記者查閱雙方稀土精礦供應合同,近年來,稀土產品市場主要輕稀土產品價格震蕩走高,并在高位運行,包鋼股份向北方稀土的供貨價格實際已經連年大漲。
2021年1月1日起,包鋼股份稀土精礦銷售價格為不含稅1.63萬元/噸 ,去年向北方稀土供貨17.98萬噸;2022年1月1日起,上述供貨價調整為不含稅2.69萬元/噸,全年交易總量不超過23萬噸。
包鋼股份稱,此次調整稀土精礦交易價格,對公司整體業績的提升將產生積極影響。
另外,上交所問詢函稱,6月22日盤后,雙方披露上述調價事宜,但當日交易時段,包鋼股份股票價格盤中漲停至收盤,而北方稀土股價近期持續下跌。因此,上交所要求雙方核查本次交易是否泄露內幕信息。
查閱雙方近期走勢,北方稀土6月21日大跌逾8%,最近4個交易日,跌幅13%,市值蒸發166億元;包鋼股份則從6月21日開始連日上攻,近4個交易日,漲幅達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