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資本邦了解到,芒果超媒(300413.SZ)發布公告,2021年以來,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樂陽光”)與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全資子公司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咪咕文化”)在多個業務領域開展新模式、新業務的試運行合作探索,雙方一致認為合作效果良好。為有效鞏固合作成效,在2021年試運行合作基礎上,快樂陽光與咪咕文化就業務合作進行了整體性洽談,雙方擬簽署《咪咕文化與芒果TV2021-2023年整體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合作框架協議”)。
芒果超媒表示,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內,合作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5億元(含2021年試運行暫估合作金額約8億元),預計將對合作期限內公司經營業績構成一定正向影響,同時,相關業務合作也將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合作內容包括,雙方同意在大屏業務、5G創新業務、權益業務、衍生品電商、小屏業務、音頻業務、出品拼播、閱讀業務、聯合推廣、聯合拓展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月(以下簡稱“合作期限”)。雙方在合作期限內的合作金額不低于35億元(含2021年試運行暫估合作金額約8億元)。(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