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奕萱 見習記者 鄔霽霞
近期,上市公司回購頻次加快。6月29日,健帆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相關回購議案獲董事會審議通過。據Choice金融終端數據顯示,以董事會預案為統計指標,截至6月29日,6月份已有75家A股上市公司發布股份回購計劃,而5月份該數量僅為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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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背景大都是公司認為股價被明顯低估。短期來看,逢低買入的回購操作能夠提升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刺激股價上漲;長期來看,在市場低迷時買入自家公司股票也向市場釋放了負責任的積極信號,有利于提振投資者信心?!?/p>
不過,在大部分公司斥巨資回購向投資者展示信心之際,有部分上市公司的回購卻“雷聲大、雨點小”,實際回購金額與預案相差較大。
八成公司擬回購用于股權激勵
據記者梳理,在6月份發布股份回購計劃的上市公司中,有55家公司披露了擬回購金額范圍,按上限統計合計金額達14.55億元,其中不乏大手筆回購的上市公司,其中,有9家公司回購金額上限超過1億元,尤其是杭叉集團回購上限金額最大,為2億元。
看懂研究院研究員、投資人程宇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前A股市場整體回調,很多上市公司股價回落,估值也處于較低水平。在此時回購有利于上市公司以更低的成本推動投資計劃及股權激勵計劃,降低對公司現金流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6月份發布回購計劃的75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61家公司計劃將回購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占比超過八成。
對此,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回購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核心團隊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的整體價值,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周運南還表示:“一般現金流較好、盈利水平高且二級市場價格低于股票內在價值和未來預期價格的這類公司更愿意積極推動回購?!?/p>
投資者應警惕“忽悠式”回購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上市公司仍舊存在回購價格與公司市場價格明顯不符、在回購資金沒有到位時就急于發布回購方案,后續遲遲不見行動、實際回購金額與預案相差較大等現象,不免有“忽悠”投資者之嫌。甚至還有公司不斷延長回購期限卻仍舊沒能全額完成回購。
例如,龐大集團便在6月6日發布公告稱,因未完成回購計劃被上交所紀律處分,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馬驤、黃繼宏被予以通報批評。根據此前公司披露股份回購報告書顯示,公司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總金額不低于5億元(含)、不高于10億元(含),在這期間,公司還申請延長了半年回購期,但直至回購方案實施期結束,公司也未能完成回購計劃。公司回購股份所支付的資金總額為2.5億元,僅占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50.04%。
另外,青龍管業的回購計劃也在未完成設定金額下限時就宣布結束,且成交總金額僅為1107.59萬元(不含交易費用),僅占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44.30%。
上市公司回購本是為了提振投資者的信心,是提升公司股價的一大利器。但說好的回購計劃卻半途而廢,不得不讓投資者為此買單。那么,如何才能杜絕這種上市公司“忽悠式”回購現象,讓投資者避免投資風險呢?
浙江六和(湖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余磊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監管部門應對出現‘忽悠式’回購行為的上市公司加強監管,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成本。”
另外,投資者也要更加警惕。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建議:“投資者應注意上市公司回購計劃的回購規模、期限、資金來源保證等是否完全落實,以及其回購意圖是否真實可靠,防范‘忽悠式’回購行為。”
“而且回購雖然向市場傳遞出了積極的信號,可以視為投資決策時的參考,但投資者還是應更多關注公司基本面?!卑匚南踩缡钦f。
(編輯 張明富 上官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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