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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程琦2月22日報道:隨著5G時代的到來,移動支付越來越普及,對于消費者來說“掃碼支付”方便快捷省心省力。對于商家來說,降低收到假幣的風險和找零的麻煩,對雙方來說就是 “雙贏”,但是消保委從投訴案例中發現:移動支付雖方便,但消費者也不能因此放松警惕,移動支付使用不當也可能產生消費糾紛。
近日,市民張女士向浦東消保委反應,因家中裝修需要購買地板,經熟人介紹,認識了某地板品牌銷售謝某。張女士便通過該銷售購買地板并付款,不料幾個月過去,對方一直不發貨,聯系方式還遭對方拉黑,張女士無奈選擇向12315投訴該地板公司。
接訴后,浦東新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聯系張女士了解情況,張女士表示去年9月與謝某互加微信,全程用微信聯系溝通,確認好所需購買的地板款式及價格后,謝某提供其個人支付寶賬號給張女士,讓張女士直接轉賬付款。張女士一次性付清全款18000元,事后地板卻一直沒有發貨,張女士多次聯系謝某想詢問情況,均得不到回復,最后謝某將張女士微信拉黑。
經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溝通,張女士才發現,她既無法提供謝某有效聯系方式,也無法確認謝某是被訴地板品牌的員工,由于謝某將張女士及其熟人的聯系方式都“拉黑”,因此雙方的微信聊天及通話記錄內容均無法查找,且張女士當時過于信任對方,也并未截圖保存。張女士求助消保委工作人員,希望能確認謝某的身份,并處理商品發貨或退款事宜。消保委工作人員提示張女士,通過支付寶收款方信息查找對方聯系方式,但查找到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該起消費糾紛,張女士既無法提供消費憑證,也無法提供被訴方聯系方式,消保委工作人員建議張女士報警,或通過其他途徑尋求解決。
在日常消費過程中,不少商家使用的移動支付并非是支付平臺的商用賬戶,而是店主自己的個人賬戶,這時的“支付”就變為了“轉賬”,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將極為艱難:
一是消費憑證缺失,消費憑證應當包括商家名稱、所購買商品或服務名稱、規格、價格等重要信息,而移動支付的電子記錄之中不包含如此詳細的內容;
二是維權途徑受阻,通過賣家的個人微信無法確定賣家屬于經營者亦或個人,根據《中消協投訴受理規定》,極有被消保委組織認定為“私下交易,不屬受理范圍”。
浦東新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個人轉賬不可取,私下交易無保障。消費者一定要在付款前明確收款方身份,盡量避免付款到個人賬戶,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購物、付款要在正規網站進行,要了解清楚賣家的真實身份信息;保留相關的聊天記錄,保留銀行、支付寶等匯款、支付憑據,當發現落入不法分子所設的陷阱時,要迅速向公安機關報案,減少或盡可能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