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這是中辦、國辦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之后關于市場體系建設的又一重磅文件。兩份文件一脈相承,行動方案是“十四五”時期我國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本次意見則進一步將市場體系建設的重點聚焦到“全國統一”這一高標準上,使市場體系建設目標更直觀更明確,考核評價標準更加可比、可操作和可量化。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新發展格局要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而國內大循環依托的是一個統一的大市場。因此,通過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可以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暢通流動,實現國內大循環。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也是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的內在要求。我國國內市場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商品市場規模優勢明顯,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規模迅速壯大。但充分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必須建立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基礎之上,否則即使國內市場交易規模再“大”也不算“強”,更無法利用超大規模市場來集聚和配置全球資源、培育本土世界一流企業、支持自主創新科技加速迭代更新。因此,國內市場要不斷破除條塊分割,以全國統一的超大規模市場“集聚資源、推動增長、激勵創新、優化分工、促進競爭”。
近年來,我國市場環境持續改善,但要完全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尚有難點。目前,我國產權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加快完善,產權司法保護進一步加強;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已經確立;公平競爭制度基礎不斷夯實,公平競爭審查覆蓋范圍逐步擴大;競爭性領域和環節的產品和服務價格已全部放開,政府定價比重不足3%;要素市場快速發展,市場配置要素能力顯著增強。但與此同時,我國市場體系仍然存在制度規則不夠統一、要素資源流動不暢、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突出問題,全國市場被切分成小而散的條塊市場,無法形成合力。
對此,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堅持“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方針。“高效規范”是指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但也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規范市場秩序,防止市場盲目追求效率有失公允。“公平競爭”直指市場發揮優化配置資源作用的核心準則。各類市場主體通過公平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形成僵尸企業退出機制,促使要素資源向先進生產力集聚。“充分開放”強調要有全球視野,不能關起門來搞建設。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為了暢通國內大循環,更是為了我國參與重塑全球競爭格局提供支撐。
還要堅持“立破并舉”,著眼于不斷提高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執行的協同性。在市場的“立”上,要從市場“軟硬”環境、市場體系建設、市場監管治理三大領域的五個方面發力,即完善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的“軟環境”,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的“硬環境”;加快建設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提升市場監管治理水平。在市場的“破”上,要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陳偉偉)
責編:張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