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是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推動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日前,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社會資本與生態保護修復深度互融、良性互促。
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意義重大。中央財政在“十三五”期間投入500億元開展了一系列的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并取得了重大成效。但長期以來,生態保護修復歷史欠賬多、資金壓力大,社會資本參與的呼聲漸高。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實踐需求,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全社會以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共建美麗中國、共筑“生命共同體”的必要之舉。
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作用突出。兩者深度融合,有利于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增強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有利于創新投融資機制,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實現優勢互補和節約成本;有利于形成因修復后環境改善而帶動資本投資、產業發展、生態就業的良性循環,最終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的綜合效益。目前,可供借鑒的融合途徑方式多種:社會資本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以及公益參與等;融合模式種類眾多:以生態修復改善環境帶動社會資本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建、生態修復結合城市建設發展、生態修復融合脫貧攻堅、生態修復帶動資源再生利用、文化遺產保護、旅游業發展等;典型案例也形式多樣:河南輝縣市五龍山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內蒙古烏梁素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浙江溫州“海上花園”建設等。
兩者的深度互融與良性互促,需要用制度來規范,用機制來引導,用實踐來創新。各級政府要用政策法規、規劃管控、產權激勵、財稅支持、資源利用、金融扶持、科技創新、信用獎懲等建立全方位互融的規章制度。全社會要形成“誰保護、誰受益,誰修復、誰受益”的市場化、多元化良性互促機制。只有既做好頂層設計,又在實踐中不斷發展,才能持續推動生態保護修復高質量發展,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切實造福億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