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記者從南寧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舉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南寧市制定了《南寧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向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舉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實行獎勵,最高可獲獎3萬元。
舉報范圍包括:無證、證照不全或者證照過期從事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未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即安排上崗作業的;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未按規定對危險物品進行管理或者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謊報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者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發生傷亡事故后逃匿的等等。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可通過電話、網絡、郵箱等舉報途徑向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舉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將對實名舉報人給予100元至3萬元的獎勵,其中對舉報瞞報、謊報特別重大事故的,獎勵3萬元。(記者 沈程 通訊員 馬瑛)
關鍵詞: 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排除重大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