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深交所向騰邦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騰邦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騰邦國際(300178)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T騰邦,300178.SZ)控股股東,持有*ST 騰邦 5%以上股份。2021 年 12 月 2 日,*ST 騰邦披露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 騰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22 年 3 月 14 日,*ST 騰邦披露公告,因騰邦集團有限公司在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000750),000750.SZ)的質押融資合約違約,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期間,國海證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變賣騰邦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 665 萬股*ST 騰邦股票,占*ST 騰邦總股本的 1.08%。公司前述股份減持行為發生在*ST騰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