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宣布跨界“搶鋰”,便收到上交所問詢函。
3月13日晚間,宋都股份(600077)(600077.SH)公告稱,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鋰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宋都鋰科)與啟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迪清源)、西藏珠峰(600338)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珠峰)等相關方簽訂協議,擬墊資16億元參與西藏珠峰“阿根廷鋰鉀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碳酸鋰鹽湖提鋰建設項目設備、運營、技術服務”的執行,公司三名獨立董事均投出棄權票。
隨后,宋都股份便收到上交所《關于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暨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對公司控股子公司宋都鋰科與啟迪清源、西藏珠峰等相關方簽訂協議,擬墊資16億元參與相關項目一事展開問詢。
宋都股份公告截圖
《問詢函》指出,上述合作構成對西藏珠峰的財務資助,而宋都鋰科不具備鹽湖提鋰建設的專業知識儲備、技術、人員。上交所要求宋都股份從四個維度做補充披露。
一是結合本次合作中各方的主要責任和義務,具體說明各方分別所需提供的具體資源和獲取的經濟利益,明確公司除提供的財務資助外,是否還需要進行后續投資。
二是說明除已披露的風險外,公司是否還存在其他風險,如潛在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等,并予以充分提示。
三是啟迪清源及相關團隊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在項目相關領域的運營經驗、前期運營的項目規模及盈利情況、取得的技術專利及應用情況等,明確啟迪清源是否具備項目所需要的全部相關技術、人員、經驗,是否需要外包、外采、或取得他方的技術許可等,并說明公司與啟迪清源在成本結算和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機制。
四是自查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及全體董監高與本次交易合作方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及關聯方等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業務及資金往來、其他利益安排,并結合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目前的資信、質押風險、大額存單質押未予解除、相關方后續減持安排等情況,說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明確是否存在維護股價等不當訴求。
《問詢函》指出,對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兩項議案,宋都股份的三名獨立董事均投出棄權票。公司應自查并披露4大問題,并量化說明商業可行性。
公告顯示,宋都鋰科成立于2022年3月9日,注冊資本金為1億元,其中宋都股份持股51%,剩余少數股東為兩家近期新設的合伙企業,注冊資本分別為100萬元和10萬元。宋都鋰科完成注冊后30日內,各方應全額支付出資款項。
《問詢函》要求宋都股份核實并補充披露與兩家合伙企業合作的背景及原因,并結合兩家合伙企業的注冊資本等,說明其是否具備出資能力以及出資資金來源,自查并說明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以及全體董監高與兩家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業務和資金往來、其他利益安排等;明確16億元財務資助資金的具體來源,是否全部由上市公司提供資金,如是須論證商業合理性,并說明是否涉嫌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等。
今年1月22日,宋都股份公告未能完成回購計劃,并稱主要原因為集中資金保障項目運營和主業周轉。但宋都鋰科在本次項目中提供的財務資助金額為16億元,占宋都股份最近一期經審凈資產的33.93%。截至2021年9月末,宋都股份貨幣資金余額77.23億元,其中受限資金39.41億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合計20.41億元。
《問詢函》同時要求,宋都股份具體說明16億元資金的支付方式、對象和時間節點,并結合公司的資信情況說明具體資金來源。同時,結合公司目前貨幣資金狀況、日常營運資金需求、最近一年的償債安排等,說明大額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合理性,剩余資金能否滿足日常營運資金需要,充分說明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的不利影響,及公司的應對措施。
上交所要求,“請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后立即對外披露,于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我部,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今年1月4日晚,宋都股份宣布設立鋰業子公司。在此后的8個交易日內,宋都股份錄得5個漲停,累計漲幅達32.96%。截至3月11日收盤,宋都股份股價報3.7元/股,漲幅為3.06%,總市值49.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