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連云港監管分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連銀監罰決字〔2018〕5號、6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分行主要負責人為徐要軍,該分行存在內部控制不到位、員工行為監督管理不力、消費貸款用途不實,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流入房地產的違法違規事實。其中,王楊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分行客戶經理與客戶存在異常資金往來、員工排查流于形式及部分消費貸款用途不實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
連云港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分行罰款人民幣80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王楊給予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