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保監局發布“甬保監罰〔2018〕5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2016年12月,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承保的投保人為國網浙江寧波市鄞州區供電公司的公眾責任險保單(保單號:1210715012016000029YD)中增加了未經備案的特別約定內容,改變了保險責任。
文件指出,該分公司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條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寧波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決定責令其改正,并罰款20萬元。
關鍵詞: 英大泰和財險寧波分公司 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