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旅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關于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
《措施》主要分為五大方面,共計九條內容:
強化普惠性政策落實:指導企業用好疫情防控、減稅降費、融資服務、社保減緩等普惠性政策,在執行中按照簡化流程、加快兌現、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確保文旅企業應享盡享;繼續執行旅游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以申請將暫退比例提高至100%。對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暫退或緩交保證金補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實施重點領域紓困扶持:針對旅行社及景區、度假區,根據近兩年業務經營情況、誠信經營情況等指標進行綜合考評,對綜合考評排在前100名的旅行社及前50名的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檔給予紓困補助,最多達50萬元。
促進旅游市場恢復發展:在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政策基礎上,對年內組織接待入閩過夜團隊游客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每人每晚獎勵20元,每個團隊游客連續住宿2晚以上累積計算獎勵,每團每人次獎勵金額最多60元,每家旅行社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托旅行社承辦。
落實惠企信貸融資: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文旅建設項目和景區轉型升級項目納入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予以展期或續貸,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微文旅企業減免服務收費。
支持各地出臺紓困政策:鼓勵出臺幫助文旅企業應對疫情恢復發展的精準措施,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全力幫助文旅企業渡過難關。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文旅廳將對表現突出、紓困效果好的設區市、縣(區),在文旅品牌創建、景區創新提升、重點項目扶持、評先創優、典型經驗推廣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勵。(記者 阮冠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