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20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1年第11號)顯示,1批次漢典染發膏不合格。
通告顯示,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初檢,廣東省藥品檢驗所復檢,標識生產商為廣州漢典化妝品有限公司,香港漢典(國際)生物科技化妝品有限公司總代理,產品為漢典染發膏(自然黑)(批號:2018/04/28)不合格,該產品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的染發劑4-氨基-2-羥基甲苯、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鹽酸鹽。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實后,依法督促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的有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記者了解到,此次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廣州漢典化妝品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化妝品制造;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化妝品及衛生用品零售;肥皂及合成洗滌劑制造等,曾生產漢典、漢婷、優芭、三個魔發匠、蒙倩、夕羽等化妝品品牌(記者 朱國旺 楊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