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國(北京)網站消息,北京市消防局今日上傳一則行政處罰公示,涉事企業為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
公示內容顯示,2020年10月10日,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支隊執法人員對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廠區存在臨時堆放貨物占用消防通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支隊給予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安全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單位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天眼查顯示,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為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據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官網介紹,松下電氣機器(北京)有限公司屬于其住建空間事業部,主營業務為健康器具、照明燈具、門控產品、配線器具的研發制造和銷售。
關鍵詞: 松下電氣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