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3月20日,微博實名認證用戶@中國劉杰 爆料稱,廣西橫縣云表鎮某鄉村小學教師鄧某上課時多次性侵幼女,引發社會關注。目前,橫縣公安局出具了立案告知書,認為當事人趙女士被強奸一案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已立案偵查。當地教育局也表態參與了調查工作。
根據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描述,涉事教師從受害者上小學一年級起,就開始對其實施性侵。直到上初中后,受害者依然處在內心的煎熬之中,產生了自閉心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這起性侵案件確實如同受害者指控所述,其身心健康無疑受到了極大的戕害,并且其心理陰影很可能長期無法得到驅除。
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一直以來都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調查難等問題。廣西橫縣這起未成年少女性侵案也是如此,在犯罪嫌疑人首次實施性侵10年以后的今天,相關犯罪事實才得到披露。在這樣的情況下,與其重復那句“正義可以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不如盡快查實案件,給受害者一個公平的交代。
社會的法治水平,要在每一起個案中獲得經驗、得到有益的積累。提高查辦類似案件的效率,才是對社會進步和未成年人保護真正負責任的態度。目前,司法機關已經在探索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一站式取證”制度,注重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關愛和隱私保護,避免二次傷害,讓查辦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流程得到進一步優化,取證質量進一步提高,努力實現不讓任何一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逃脫法律制裁的目標。
同時,社會已經形成共識,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適當的性教育是根本性的措施。然而,現實尚未跟上人們的理想期待。在橫縣一案中,人們很遺憾地再次發現,該案長期未能得到處置,跟未成年人性教育的匱乏有著直接關系。根據受害方的描述,犯罪嫌疑人的性侵行為幾乎是在公開場景下進行,在教室講臺上就實施侵犯,“班上很多同學也都知道這位老師很喜歡抱著她”,同桌還示意被害者隱瞞。這種集體性保護意識的匱乏,無疑是正義無法及時彰顯的重要因素。
只有實施了系統性的性教育,被害人形成明確的維權意識,身邊的同學、朋友發揮有力支持作用,才能讓案件處置取得突破。根據相關報道,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作案時間跨度大、隱蔽性高、物證少等特點,檢察機關正在探索建立以兒童證言為中心的審查證據規則。兒童作出有效的證言,甚至包括舉報案件本身,都離不開性知識的普及。如果一個孩子說不清、不敢說自己遭遇了什么侵害,那又談何對性侵犯罪的舉報與懲治?
進一步而言,實施恰當的未成年人性教育,也有賴于社會風氣的開化、文明水平的整體提升。如果未成年人身邊的成年人感到揭發被性侵的事實是一件羞恥的事,如果周邊社會輿論對受害者采取污名化的態度,哪怕性知識再普及,恐怕也是無濟于事。讓受害者訴說自己的不幸,使受害者感受到各方面的支持,有助于其盡快走出心理陰影,讓公道訴諸于法律和人心。受害者并不可恥,真正感到可恥的應該只有那些實施犯罪的人。
在任何一個有良知的社會環境中,性侵未成年人都是最令人不齒的犯罪行為。充分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司法震懾之外,還有賴于其他社會制度的保障。比如,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設立從業禁止制度,不允許他們從事教育、醫療等與未成年人產生密切接觸的行業,讓他們在社會生活中感受處處設限,充分打擊犯罪者的氣焰,讓性侵未成年人行為產生足夠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