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原指是什么?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其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直譯是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它具有的四個基本特點:⑴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⑵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有所有者。⑶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例如商標是有效期為10年,發明專利有限期為20年,版權單位申請的有效期是50年,如果是個人申請的,有效期為個人有生之年及之后的50年。⑷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不同地區或國家法律法規不同,保護程度和要求有所不同。另外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專利和版權的獲得需要經過權威部門登記注冊。
現在大火“IP”它究竟是什么?
隨著時代發展和變化,我們現在所說的“IP”它的含義有了新的變化和延伸。
如果喜歡關注娛樂新聞和知識產權的朋友,會發現最近有一個新詞屢屢見諸于新聞標題中,“IP”就是其中之一,并常常與“火”和“大”等詞語搭配在一起。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請聽我從去年的幾部熱播電視劇開始講起。
談及去年最火的電視劇《瑯琊榜》絕對是最有競爭力的候選之一。《瑯琊榜》由海宴的同名網絡小說改編。早在2007年于起點中文網上進行連載刊登后,就獲得當年架空歷史類年度網絡最佳小說、九界網最熱門點擊等成績。其后的熱播劇《花千骨》同樣改編自網絡小說。在經過長達兩個月的播放映后,“花千骨”這一名字可謂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品牌效應呈幾何增長,“花千骨”一躍成為人人所說的“大IP”。當然IP并不單只指網絡小說改編電視劇這么簡單。它催生出了“文學—影視—音樂—游戲”這跨形態的完整產業鏈。以往依靠某一款單獨的作品或產品去贏得市場,而如今人們思考更多的是如何可持續的利用已功成名就的作品,快速的實現其它形態領域品牌化。
那什么叫“IP”呢?放在目前的語境中和根據上面案例,更多的是指適合二次或多次改編開發的影視文學、游戲和動漫等。能穿越多個形態,虛構而又不可隨意改變的那點真實存在,就可以叫IP,他可以是一個故事情節、一個人物、一副漫畫甚至只是一個名稱或符號。
概括一下它同樣具備四個基本特點:⑴它是無形的,但又貫穿始終。⑵它必須能穿越多種形態,只能固定存在單一形態的不是IP。⑶雖然是虛構,但無比堅固,不可以隨意改變。⑷雖是虛構,但人人都可以感受到它的真實存在。 我相信,未來“IP”會更火,內容會更加豐富。打個淺顯易懂的比方, “IP”就像金子,它走到那都是會發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