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包括發票上均為905的房號,交房時變成了904 河南商報記者楊琨/攝
購買鄭州中岳·七里香堤9號樓房子的王先生,原本選的905號,在交房的時候變成了904號,開發商工作人員解釋,更換房號是普遍現象,但這讓王先生一時間有些難以接受。河南商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房兩號”的事并非個例。
遭遇買房時的905,交房時變成904
鄭州的王先生2016年1月份在中岳·七里香堤買了一套面積為88.27平方米的房子,開發商承諾的交房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房子為小區9號樓1單元9層905房間。到了交房時間,開發商告訴王先生,他原本選擇的905號,現在變成了904號。購房合同包括發票上均為905號,為啥現在變成了904號,這讓王先生很不解。
王先生說,傳統思維覺得“4”不吉利,在買房子的時候他就告訴置業顧問,不要帶“4”房號的房子。王先生介紹,自己購買的905號面積為88.27平方米,朝南;而現在,905號的門牌號掛在了最邊戶的門上,面積大了20平方米。房子位置和大小還是購房時所選擇的,只有房號發生了改變。
記者走訪時發現,七里香堤小區不只王先生一家的門牌號發生變化,一期的6棟樓均存在門牌號發生改動的情況。
說法 房管局和派出所編號方式不同
開發商一胡姓工作人員稱,房管局的預售編號和派出所的預售編號不同,他拿出一張復印件,上面顯示王先生購買的9號樓對應的派出所編號與預售編號,可以看出,王先生所購買的905號變成了904號,原先的904號現在是905號。
該工作人員稱,這可以證明王先生購買的是同一套房子,如果有別的異議,可以走法律途徑進行起訴。
據《河南商報》此前的報道,按程序,地產開發商應在房屋預售前,遵照《鄭州市地名管理規定》有關細則編排樓層門牌號信息,并向派出所備案。
可現實中,不少開發商未履行這一手續就設定門牌號、賣房。辦理房產證時,卻是要以公安機關認可的編排順序為準,這才出現了“一房兩號”。
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種情況普遍存在,有的小區沒有一些“不吉利”數字的房號,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該工作人員稱,具體需要開發商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類似購房時與交房時房號不同的現象比較正常,購房合同上的門牌號是臨時使用,辦理房產證時以派出所編排樓層門牌號信息為主。
開發商交房后,派出所會正式編排門牌編號,預售時的房屋只是預售編號。
開發商在辦理房產證時,會請派出所出具《樓盤定位表》與《房屋坐落證明》,其中會注明“原某單元某層某戶現在采用某個門牌號”,房產證、戶籍都會以派出所所編排為準,屆時也會證明房號的更改。
對于“不吉利”數字是否可以跳過,該工作人員說,具體工作由轄區派出所進行,房管局的主要工作是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