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蔡先生與案涉車輛(資料圖)
包括維修款和三倍賠償共計62.4萬元法院將擇日宣判
去年3月,車主蔡先生向本報反映此事
今年4月,記者報道此事進展
6月11日上午,河南商報持續關注的“鄭州市民蔡先生維修奔馳車發動機被4S店換‘三無’中缸”一事,又有新進展:車主蔡先生起訴鄭州匯升奔馳4S店一案,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被告方匯升奔馳方面表示,從未承諾更換的中缸為原廠配件,對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行政處罰,其準備進行復議及行政訴訟。
被告方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方面表示,蔡先生所屬車輛的維修方案是匯升提供的,他們從未同意匯升用非原廠配件,此舉屬匯升私下操作,與保險公司無關。
法庭對該案進行合議后,將擇日宣判。
事件 維修發動機被換“三無”中缸4S店被罰20萬余元
去年3月,鄭州的奔馳車主蔡先生向河南商報反映,他買了全險的車發動機損壞,到奔馳4S店進行維修,一發動機中缸被換成了“三無”產品。
今年4月,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做出了沒收違法所得20443.11元、罰款204431.1元的行政處罰。
匯升奔馳 準備對行政處罰進行復議及行政訴訟
此前,蔡先生已委托律師起訴鄭州匯升奔馳4S店,并提出“退一賠三”的訴求,同時,蔡先生還將涉事保險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一并訴訟。
6月11日上午9時,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原告共提出五項訴訟要求:一、判令被告匯升公司,退還維修費15.6萬元;二、判令被告匯升公司按汽車維修款的三倍賠償原告,共計46.8萬元;三、判令被告承擔因車輛損毀無法使用的租車費用6萬元;四、判令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對以上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五、判令被告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
對于原告蔡先生的訴訟要求,匯升奔馳方面表示,案涉車輛,由于廠家不提供單獨的中缸配件,因此該司經保險公司要求,對中缸配件進行外采,車輛的維修方案系保險公司提供。此外,匯升奔馳方面表示,針對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首先并未生效,其次,該公司已經準備進行復議及行政訴訟。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方面表示,保險公司從未同意匯升公司可以用非原廠配件為原告的車輛進行維修。
法庭對該案進行合議后,將擇日宣判。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罰款逾期不交將加處罰款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調查該案件的李景輝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目前,匯升奔馳方面并未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其的處罰,也沒有收到復議機關或者法院方面的有關通知。
4月25日,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匯升奔馳)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任一商業銀行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可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