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民袁先生向記者反映稱,自己花500多元所購買的商鋪,早已提前還清貸款,但不動產證卻一直沒辦下來。
對此,開發商河南長基置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如果商鋪要買賣或者抵押,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差價”。
買商鋪五年多,一直辦不下來證
袁先生稱,他購買了一套商鋪,卻一直沒在規定時間內拿到相關證件,總是被開發商往后推,而這一拖,過去了五年多時間。
袁先生說,2013年10月底,他在索凌路與博頌路交叉口附近的豫軍長基花園,購買了一套270平方米左右的商鋪,共計兩層,按照當時每平方米17900元的價格,商鋪的總價為500多萬元。
2013年10月29日,袁先生與開發商河南長基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顯示:開發商需在2014年3月31日前,依據相關規定將符合約定的商鋪交付給買受人使用。合同還約定了付款期限。袁先生稱,自己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了首付,并在2016年還清了貸款。
對于辦證,他告訴河南商報記者,雖然開發商沒有說具體的辦證日期,但當時卻表示很快會辦理。如今多年過去,商鋪早已進行備案,但相關證件一直沒有辦下來。
袁先生透露稱,他曾多次找到開發商詢問房子證件的情況,但是一直沒有任何結果。
開發商: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差價”
商戶購買的商鋪,為何5年多還辦不下相關證件?就袁先生的問題,河南商報記者向開發商河南長基置業有限公司進行了咨詢。
河南長基置業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樊女士表示,該地塊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價格要比市場上商品房價格要低,商鋪也是在劃撥土地上建設的,價格比較便宜。
她說,在劃撥土地上建設的商鋪,如果商鋪要買賣或者抵押,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差價”,按照此前的房產證,則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差價”,但無法進行抵押等。
上述負責人稱,開發商購買土地時,已經交了土地出讓金,但是“土地出讓金差價”則需商戶出,大概兩三萬元,才能辦理相關的不動產證。袁先生的商鋪之所以一直沒辦理不動產證,是因為袁先生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差價”。
她稱,大部分商戶都交了“土地出讓金差價”,辦下來了證,目前,還有近10家商鋪沒辦下來不動產證。
對樊女士的說法,商戶袁先生有些不認同,他認為,這個“土地出讓金差價”不該由商戶們承擔。當初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并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相關內容。對于合同中未約定“土地出讓金差價”內容,樊女士表示合同已經約定了“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至于該規定的具體情況,下周一會給出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