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頂裝有警燈,車身噴有“警察”,這樣外觀看起來很像警車的車輛,實際上卻跟警車一點邊都不沾,而是來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下簡稱“中國人保周口分公司”)的車輛。
連日來,接到市民投訴后,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暗訪調查發現,該公司多輛轎車都噴有“警用外觀”標識。對此,相關律師指出,此舉涉嫌違反《道路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規定,保險公司車輛不能擅自安裝警燈、涂噴警車標志。
這到底是什么車輛,市民一頭霧水
幾天前,市民王先生到周口市東新區人民醫院辦事時,在門口發現一輛外觀有點奇怪的車輛。他告訴記者,那是一輛普通的白色轎車,但與眾不同的是車身上噴涂的內容以及車頂上安裝的警燈。
“引擎蓋上噴有‘警察’兩個大字,下方還有警察的英文標注,而右邊又印著‘PICC’的字樣。”王先生說,當時他就納悶了,這到底是公安局的車輛還是保險公司的車輛。隨后,他進一步觀察發現,車側身還噴涂有警車車徽的圖案,并印有“中國人保”和“警保聯動”幾個大字。
有警燈,有警察標志,車牌卻不是警車牌照,那么這輛車到底是什么來頭呢?王先生對此百思不解,他請過往的其他市民分辨,“也大都搖搖頭不知道這是哪家單位的車輛。”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線索,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當天上午就趕到周口市東新區人民醫院門前查看,發現該車確如王先生反映的那樣,既有保險公司的標志,又有警用車輛的標志,而車內兩名男子也均未著警服。隨后,記者通過有關渠道查詢,確定該車非警務車輛。
車輛來自保險公司,多輛轎車均有警察標志
連日來,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通過調查走訪發現,那輛車來自中國人保周口分公司。3月31日上午,記者趕到位于中州路北段的該公司門前,發現好幾輛轎車停放在那里,這些車均噴涂有警察標志,安裝有警燈。
記者數了數,現場一共有6輛這樣的轎車,就在記者拍照時,其中一輛車牌號碼為豫PCJ182、車身編號為004的轎車還發動起來,沿著中州路向北駛去了。雖然現場停放有6輛,但從車身編號上看,號碼排到了“008”號,而王先生最早發現的那輛車,正是“008”號車。
記者采訪多位律師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同時,《警車管理規定》也對警車的外觀制式作了明確說明,其中包括專用的圖形、車徽、編號、漢字“警察”和英文“POLICE”等要素。
受訪律師認為,對比中國人保周口分公司的這些車輛外觀,與上述要素基本一致,其中,帶有長城圖案的車徽、漢字“警察”和英文“POLICE”這3個要素比較明顯。因此,該公司車輛外觀如此涂噴,且安裝警燈的行為,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具體可由監管部門調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