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是廣大人民群眾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于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國家不僅從民事、行政法規的層面進行約束。近年來,更是上升到刑事層面予以嚴厲的打擊。隨著環境保護政策越來越嚴厲,因為不符合環保要求很多沙場被迫停產拆除,但是同時也抬高了沙子的價格,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大量非法采砂在各別地方可謂“風生水起”,甚至到了猖獗的境地,更重要的是一些非法采砂者毀壞耕地令人擔憂。
近段時間,太康五里口鄉苑莊村群眾反映;在苑莊村西邊有一個沙場沒有任何手續,長年累月非法開采,為了牟取暴利把好好的耕地挖成十幾米深的大坑,幾十畝耕地被挖的面目全非到處是深坑。拉沙子的車輛每次過去之后都是漫天起舞的灰塵,嚴重影響了當地村民的生存環境。村民多次給職能部門反映,但是最后都是無人問津!
據村民介紹,該采沙場已經干了兩年了,原來這是一個窯廠,由于近年來沙石非常貴,屬于暴利行業,沙場老板看到有暴利可賺,就利用各種關系開辦了這個沙場。像這樣沙場每天的利潤能達到好幾萬元。由于沙場老板關系網比較厲害,檢查的部門來了也就是走走過場,走了還是照樣干,從來沒有停止。
另據知情人士介紹:他們也多次向上級部門反映,希望執法部門加大打擊力度。然而,在利益面前,所有的努力未能阻止這非法采沙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眼看著好好的土地被這樣破壞,村民們很著急。畢竟,這些耕地是村民們祖祖輩輩生活的來源之一,如果被這樣破壞了,想恢復肯定很難,對周邊的土地和環境也造成巨大的影響。
在沙場附近媒體看到,沙場里面沙堆積如小山,沙場周邊全是莊稼地,村民都在忙著耕種。走進沙場邊上是一條河道,沙場里面是幾個被挖了很深的大坑,挖掘機正在轟鳴著挖沙,整個沙場占地有幾十畝大,非法占地挖沙面積觸目驚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第七十四條規定:違法破壞耕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第八十四條規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在耕地里面忙著耕種的一位老者告訴媒體;這個沙場老板非常有實力,你們在這里調查注意點,他們廠子門口安裝的都有攝像頭。當地群眾都害怕他,他在這里干了兩年了,每天都有幾十輛車來拉沙子,不過這段時間都是晚上拉沙子,他已經掙到很多錢了。雖說是國家的資源,但是他不掏一分錢也不交一分錢稅,掙了都是自己的,到最后坑的是老百姓。
道路邊莊稼上面全是塵土
在從沙場出來的路上看到,在重型車輛把下鄉的公路碾壓得到處都是坑坑洼洼,路兩邊的莊稼全是一層灰塵,車輛經過時,塵土飛揚,就算是秋高氣爽的大晴天,能見度也還不到50米。非法采沙導致的耕地破壞、環境污染、道路破損等問題,讓群眾苦不堪言。
調查結束后,媒體把情況反饋給五里口鄉程鄉長,程鄉長表示安排人員落實一下,截至發稿本網沒有接到任何回復。
晚上拉沙子的大車過去后一路灰塵
“欲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要想破解非法采砂屢禁不止的難題,必須從監管部門下功夫,讓他們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超強的執行力徹底堅決打擊非法采砂行為。一方面,充分認識治理非法采砂的重要性,站在為民負責地高度,嚴厲打擊損害大多數老百姓利益的違法行為,傾聽百姓呼聲、關注百姓訴求,以實際行動贏得百姓信任。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決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
針對此事進展媒體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