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22日電 2018年6月22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魏民洲受賄一案。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魏民洲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魏民洲利用擔任共青團陜西省委副書記,商洛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商洛市委書記,中共陜西省委常委、秘書長,中共陜西省委常委、中共西安市委書記,陜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礦產開發、土地競拍、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及人事調動、融資貸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等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及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78.3324萬元。提請以受賄罪依法追究魏民洲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魏民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魏民洲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司法機關判罰。
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約五十人旁聽了庭審。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關鍵詞: 魏民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