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ST長方的內斗愈演愈烈。上海證券報記者從相關方獨家獲悉,監管部門在7月8日上午約談*ST長方的內斗雙方,并指出雙方不能通過微信公眾號發文等方式爭斗。
7月8日下午,*ST長方通過微信公眾號“長方集團”發布《律師函》稱,李迪初在微信公眾號“康銘盛”上發表公開信,散布捏造損害*ST長方及王敏名譽權的內容,*ST長方及王敏對此指派律師向李迪初致函。
6月30日及7月3日,微信公眾號“康銘盛”分別發布《致長方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康銘盛全體員工、供應商、經銷商的公開聲明》(下稱《公開聲明》)及《致長方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全體中小股東的一封公開信》(下稱《公開信》)。
*ST長方及王敏認為,《公開聲明》及《公開信》中損害其名譽權的內容包括:王敏隱瞞巨額債務騙取鄧氏兄弟2個董事席位,并將5%以上大股東的創業團隊排擠出上市公司管理層,被鄧氏兄弟起訴后,南昌光谷巨額債務“暴雷”無底線掏空上市公司,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公開聲明》及《公開信》還指出,南昌光谷及王敏通過一系列操作套取國資,欺騙原實控人鄧氏兄弟及李迪初,取得實控人地位并長期濫用,隱瞞巨額債務、賤賣公司資產;為轉嫁自身債務風險和虧損給康銘盛原股東,濫用董事會控制權,無底線打壓、甩鍋康銘盛原股東。
《律師函》就上述事項,要求李迪初在收到該函件當日,立即在相關公眾號上刪除相關信息,并在收到該函件之日起3日內,在微信公眾號“康銘盛”或其他公開途徑,發布向*ST長方及王敏的道歉聲明或書面道歉。如果李迪初不按該要求操作,*ST長方及王敏將采取起訴等措施。
李迪初向記者重申,微信公眾號“康銘盛”近期發布的多份聲明均是事實,不存在捏造損害*ST長方及王敏名譽權的內容。公開資料顯示,李迪初為*ST長方控股子公司康銘盛的創始人,而王敏為*ST長方實際控制人、董事長。
李迪初表示,*ST長方及王敏通過微信公眾號“長方集團”公開發布針對其個人的《律師函》,這種做法不妥。《律師函》應送達其本人,而不是直接通過公開方式喊話,這反而侵犯了其名譽權。
記者就此試圖采訪*ST長方,但是對方表示不予置評。不過,當前李迪初與王敏兩方的矛盾已經完全公開。*ST長方7月4日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李迪初提請公司董事會,在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關于提請罷免王敏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關于選舉李迪初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關鍵詞: 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