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注冊制改革的推進,監管層強調應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的責任,作為中介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券商今年也遭遇了嚴監管。根據同花順統計,截至23日,年內共有29家券商及其分支機構收到證監會、股轉公司等監管機構的處罰。其中,新時代證券收到罰單最大,被罰沒1500萬元;海通證券被處罰次數最多,高達5次。
進入11月,共有8家券商收到來自證監會、證監局的處罰決定,處罰涉及的內容包括內部控制不完善、投行業務未勤勉盡責、信息技術系統保障不足等。
其中,財通證券和光大證券均因對子公司風險管控不到位等問題,被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除了內控不嚴,監管層對部分券商投行業務違規也進行了處罰。重慶證監局責令新時代證券改正,沒收財務顧問業務收入500萬元,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同時對有關項目簽字財務顧問主辦人徐某和張某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從年內券商被處罰的情況來看,年內海通證券被處罰次數最多,高達5次;其次是國海證券,處罰次數3次;江海證券、華泰聯合、華安證券等處罰2次。從處罰措施來看,大多為出具監管關注函、警示函、責令改正等,只有部分券商如新時代、海通證券等被處以罰款。
今年9月8日,海通證券曾發布公告,因涉奧瑞德財務顧問工作涉嫌違法違規,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10月14日晚,海通證券稱,公司收到重慶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海通證券被沒收及處罰共計400萬元。
3月,證監會宣布,因海通證券在開展部分投資顧問、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未按照審慎經營原則,有效控制和防范風險等違規行為,對其采取行政處罰,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6個月,暫停投資顧問業務12個月。
對于眾多券商被處罰,深圳一家券商高管對記者表示,“這說明監管層對于券商等中介機構的違規行為加強了監管。相關券商一旦被立案調查并處罰,最終可能影響到每年的券商分類評級。如果評級被下調,意味著未來部分業務的發展將受限。”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此前表示,在注冊制改革的背景下,中介機構特別是證券公司必須深刻認識“看門人”的職責定位,服務好投融資雙方:既要強化保薦能力,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公司質量關,確保選出真公司、力爭挑出好公司;也要強化定價能力,加強投行業務與“買方研究”的有機結合,倡導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性投資,使真正有市場前景的公司融到資。(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