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再一次債務違約了。
上清所公告,2020年12月7日是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代碼:101778004,簡稱:17永泰能源MTN002)的付息兌付日。截至今日日終,仍未收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
自2018年永泰能源出現流動性困難,陷入債務危機以來,已出現多筆債券違約,并觸發公司在銀行間市場存續的其他債券交叉違約。財報顯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永泰能源負債總額782億元,負債率達73.02%。
不過,近期,永泰能源重整有了新消息。
11月24日,永泰能源公告成立了永泰能源重整程序債權人委員會,法院指定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會議主席;截至11月22日已有714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含擔保債權),申報金額為497.82億元。公司還表示,目前正同步推進下屬子公司協議重組工作且進展順利。
11月30日晚間,公司公告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擬通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的方式,以每10股轉增7.88股的比例實施,共計轉增約979,196.88萬股股票。轉增操作完成后,永泰能源總股本將1,242,579.53萬股增加至2,221,776.41萬股。根據公告,此次轉增股票并不向原股東進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向債權人進行分配以抵償債務及支付相關重整費用。公司將于12月16日召開永泰能源出資人組會議及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對上述草案進行表決。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控股股東及核心管理層共同延長鎖定期,向市場主動發出了堅定公司未來發展的積極信號。
據公告,為保障永泰能源恢復持續盈利能力,增強各方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東自愿承諾自重整計劃批準之日起五年內不減持其所有的永泰能源股票,同時董監高及公司所屬子公司核心管理層人員也自愿承諾自重整計劃裁定批準之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這也充分體現了公司控股股東及董監高等管理層人員對公司重整預期和未來發展的信心。
整體來看,公司重整事項進展快速推進。自9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重整申請獲受理,到推出權益調整方案發出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僅過2個月左右時間,這也體現了公司重整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公司表示,重整完成后,公司的基本面將發生根本性改善,并將提升持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發展軌道,公司價值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全體出資人所持有的永泰能源股票也將成為更有價值的資產,有利于保護廣大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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