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上市公司披露,擬對應變更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消息披露前后,該公司股價連續迎接了三個漲停。有部分投資者調侃上市公司,“換個馬甲就漲停”!筆者認為,上市公司“換馬甲”、投資者“炒更名”的屢屢出現,折射出A股市場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意識、投資者價值投資理念有待進一步強化,保護投資者也需要與投資者自我保護相配合。
首先,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在A股市場“有規可循”,上市公司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自2010年11月25日至今,企業主動變更證券簡稱超過800次,主動變更公司名稱共計達到1510次。
較高的發生頻次,是上市公司的合理訴求。同時,滬深交易所對于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有著明確的要求。從定性分析來看,上交所要求,變更的證券簡稱應當反映公司主營業務、商標或品牌等與公司經營特點有關的要素;從定量分析來看,深交所要求,因主營業務變更擬變更公司名稱的,原則上應當符合新業務最近十二個月已實現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利潤占公司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利潤的比例達到30%以上。
應該說,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更名是有現實基礎的,以并購重組、產業轉型為內涵的更名,會從側面反映出A股公司的發展活力,乃至中國經濟的產業升級。但是,部分公司的“換馬甲”確實需要警惕。筆者注意到,A股市場一家赫赫有名的更名蹭熱點企業此前披露準備先變更公司名稱、再爭取變更證券簡稱,而與新名稱對應的新業務在公告時僅占其營業收入的6.12%。
其次,上市公司證券簡稱的變更或許是短期內就可以實現的,但是A股市場對其的監管卻是長期的,而且愈發嚴格。
早在上交所2016年9月份發布的相關指引中就已經明確,上市公司的證券簡稱應當含義清晰、指向明確,不得利用變更證券簡稱誤導投資者。
在2020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深交所明確表示,變更后的公司名稱應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匹配,不得利用變更名稱影響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上市公司披露變更公司名稱相關公告后股票交易出現異常的,深交所可視情況要求公司對股票交易情況進行自查,同時,可以要求公司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并可視情況對公司股票交易進行核查。
換句話說,上市公司的更名如果在二級市場引發異動,一線監管部門將會視情況及時介入并采取措施,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而且,筆者認為,在目前大數據技術的配合下,監管效率也將進一步提升。
第三,要遏制A股市場“換馬甲”“炒更名”的現象,投資者是最關鍵一環。只有投資者對價值投資“用手投票”,才能真正凈化市場投融資環境。
去年以來,隨著資本市場深化改革不斷推進,投融資生態持續改善。但不可否認的是,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希望走捷徑,“換馬甲”“炒更名”等部分市場亂象雖然受到一定遏制,但仍未杜絕。
如今,令人振奮的是,政策面對于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投資者保護的重視程度持續上升。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提出了六個方面17項重點舉措,夯實了投資者保護的基礎。
對于投資者而言,更應加強自身知識儲備,堅持基本面研究和投資;提高信息獲取能力,辨識套路與陷阱;保持健康的投資心態,抗壓力、抗擾動;真正踐行價值投資理念,與市場生態良性互動。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0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強調,“強化‘大投保’的理念,把保護投資者權益貫穿于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筆者認為,投資者保護需要資本市場所有主體的共同努力,監管部門、上市公司、中介機構以及投資者“一個都不能少”。其中,投資者的每一次理性買入和賣出,都是對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用手投票!(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