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網絡電商平臺調查發現,不少互聯網交易平臺已成為“票販子”的天堂。偽造的車票成為一些人向所在單位報銷的憑證,這樣的“報銷神器”銷量巨大。法律工作者提醒,投機取巧的買家與制售假票的賣家其實都已涉嫌違法犯罪。
“30元一張票,發順豐運費到付,高仿,可掃二維碼信息……”一套熟練的開場白后,一名提供定制火車票的賣家,要求記者發送姓名、身份證號、選定班次信息。10分鐘不到,一張和高鐵票一模一樣的“仿制票”就制作好了。淺藍色的票底、高鐵動車的印花Logo、車輛班次信息、個人身份信息等一應俱全。
“這是高仿制的車票,右下角的二維碼也可以掃出來車票信息,但是只能報銷用,不能坐車。”該票販說。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收到該車票后,對票面上的二維碼進行掃描,內容跳轉后界面上顯示首末班車的車次,檢票口位置,坐席等級和座位號等信息。頁面下方一行備注:“查詢結果由12306提供,僅供參考,準確信息以車站公告為準”,與正版車票掃描后的內容如出一轍。
通過比對發現,假票與真票之間還是有差別。例如假票的紙張材質偏薄,而真票手感厚實顯得更有質感。假票票面上的信息字體與真票有細微差別,但不仔細對比,很難辨認。蘇州一家企業的財務人員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盡管有一套報銷制度流程,但是拿到這張車票時,僅憑肉眼很難分得清真假。
記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檢索發現,有多家商鋪表示可以售賣“定制車票”。
有一名賣家強調只做過期車票,就算購買時該班次列車還沒開,也一定會保證寄到客戶手上時,票已經過期。據稱,此舉就是為了防止有客戶拿去坐車,“出了事,自己也麻煩。政策緊,查得嚴,我們就不接單”。
該賣家還表示,不少人買票是因經常出差票據丟失,或因某些支出無法開具收據,導致沒辦法報銷。“每一個新客戶找到我,我都會問是誰推薦的,畢竟這個風險大”。
另一位賣家表示他只做“熟人生意”,或是“老客戶的推薦”,買家賣家之間成為利益共同體,形成熟人交易鏈。“而且現在數額太大的不接,為的就是打法律的擦邊球”。
今年29歲的楊強(化名)是一名制售過期車票的“票販子”。去年12月,他被南京鐵路警方從老家西安帶回到南京。記者在南京鐵路看守所采訪了楊強。
有一次,有乘客詢問出租車司機楊強有沒有火車票,楊強就動起了歪腦筋,“制售火車票可能就像別人問我索要發票一樣,不是什么危險的事”。2019年1月,他開始在網上購買打印機、空白底板等相關制作工具,并下載相關制作軟件進行學習、試做。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他開始在網上兜售自制的假票。
剛開始,生意冷淡,一個月僅有一兩單。隨著顧客間相互介紹,楊強漸漸嘗到制售火車票的甜頭。截至被抓,他已經賣出去200張左右假火車票。一張假票可以賣二三十元,每張票的成本大約只需要6元。除去郵費,他靠制售假火車票賺了4000多元。在看守所的楊強后悔莫及,認為自己貪圖小利,而走上犯罪道路。
其實,不管是刑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有詳細規定不能偽造倒賣車票。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浩表示,對于知假買假、用于虛假財務報銷或是以高報低的行為,一旦經稅務查實,且數額達到一定額度,當事人也會構成詐騙罪。公司使用假發票報賬的行為,經相關部門抽查核實,也會進行處罰。對于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盈利2000元以上的,將處二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
周浩分析,倒賣過期車票之所以猖獗,說明客觀上還是有大量購買車票用于財務報銷的情況存在。要改善或避免此類犯罪,完善公司、單位財務管理才是根本之策。由于假票證難以分辨,單位財務人員很難辨別真假,要求員工出具承諾書或加以一定的懲罰規定,或許會有所改變。
周浩建議,在監察監管方面,相關部門應當進一步提高車票的防偽造難度,公安機關也應加大破獲和打擊力度,加強常態化管理措施。(李超)
關鍵詞: 報銷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