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患者王先生反映:自己當時得了牛皮癬,剛開始身上就幾個,隨后自己到周口太康縣永興醫院治療,當時醫院開的藥是7天一個療程,自己前三個療程都沒注意藥品日期,當第四個療程的時候,自己發現藥品顯示有效期至2020年1月,而自己第一次就診時間大概是6月初,醫院給自己開的藥已經過期半年了。
王先生表示:吃他們開的過期藥已經三個療程了,差不多一個月時間。服藥后,病情不僅沒有好轉,反而更加嚴重了。自己剛開始身上就幾個牛皮癬,吃了過期藥,全身都已經起反應了,很嚴重。自己覺的要么是沒有藥效,要么是開的藥有問題。
王先生希望醫院將自己治好,免去后續治療費用,并對自己做一次全身體檢。
記者通過企業查詢網站,發現該私人醫院登記證書已過期1年多。6月28日,王先生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工商局工作人員前往該醫院調查。
隨后周口永興醫院工作人員聯系到王先生稱:確實是我們的責任,是我們自己疏忽了,審核也不到位。并表示愿意給王先生報銷三次的藥錢,或退3次藥錢,王先生去別的醫院治療。
來源:大河報 大河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