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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劉毅 趙德龍
近日,江蘇南京一女員工下午六點準時下班被領導批評不要踩點下班。女員工孫女士稱,自己是文員崗位,公司上午九點半上班,下午六點下班,當天自己已經做完工作,像往常一樣六點下班,沒想到領導就給自己發了消息,說以后不要讓自己六點準時走,哪怕干完活下班后才能關電腦,自己覺得不是很理解。(據山海視頻12月8日報道)
上述新聞消息發布后,在網絡上引發強烈反響。基本觀點分為兩種,其一種認為,按照公司工作制度,孫女士完成了工作,準點下班無可厚非;另一種觀點則表示,年輕人踩點下班,說明下班前就在為離開做準備,表現出員工對工作的投入程度并不高,并且還會給其他員工帶來示范效應。
很長一段時間內,加班成為敬業的代名詞。員工加班以及在生病和休假期間工作,常常會受到公司表揚。在某些公司,“加班”甚至是一種職場“潛規則”,盡管工作制度規定了明確的下班時間,但一旦員工踩點按時離開,則代表打破職場“潛規則”,將受到領導關注甚至談話;反之走得越晚,則說明工作越投入越敬業。
隨著人們對自身健康問題的日益重視,社會上對996工作制、狼性文化管理等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大,職場中也逐漸形成了對“加班”的抵制。
職場環境發生的變化,值得領導和老板們重視。在現實環境下,如果一味堅持推行“加班文化”,員工可能敢怒不敢言,但未必帶來實效,反而可能呈現出“疲于應付”和“虛假勤勞”的不良狀態。甚至有年輕人表示,為了應付虛偽的潛規則,只好多在公司打一會游戲。
另外,加班無法與敬業畫上等號,企業過度榨取員工勞動價值,還可能造成工作團隊缺乏活力和創作力,也無益于員工身體健康。
當然,并非每個行業每個公司的情況相同,很多行業處于相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希望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增強工作動力也無不可。然而,權利與義務是相等的,當企業要求員工負擔更多工作的時候,必須保障員工獲得相應回報。
(圖片來源:網絡視頻截圖)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