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發布在中小學校深入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活動的通知,將開展生態文明知識普及、綠色低碳主題實踐和綠色低碳理念培育等3項行動。
浙江要求,中小學要將生態文明內容納入課程體系,用好《人·自然·社會》等地方課程教材,開展森林、河湖、土地、水、糧食等資源的基本國情教育,普及“垃圾分類”“林長制”“河長制”等知識內容,因地制宜開發生態文明教育校本課程。
充分利用各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勞動實踐基地、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生物多樣性體驗地等場所資源,組織學生實地走訪,開展“沉浸式”“體驗式”教育。圍繞浙江山河湖海等自然資源和美麗鄉村、特色小鎮、詩路文化等人文資源,積極打造生態主題研學品牌和精品研學路線,引導學生親近自然。
在綠色低碳理念培育方面,將舉辦“環保小使者”“校園綠色之星”等評比活動。中小學與家庭、社區建立協同機制,倡導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家校社生態文明教育成果效果疊加。(記者 蔣亦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