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掙得少,不如來當營養師!聽說含金量很高,身邊人都在考”“靠聲音在家也能輕松賺錢,1小時輕松賺1000元”“1元理財小白訓練營,輕松實現財務自由”……相信不少人在瀏覽網頁時,都看到過諸如此類的彈窗廣告,一些人還會被“輕松賺大錢”的標題吸引去點擊。這些誘人說法的背后,無不指向同一個源頭——令人眼花繚亂的網絡培訓。
網絡培訓通過開展學歷教育、職業培訓以及各類管理培訓,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各類人群自主學習的需求,頗受青睞。但同時,也有一些網絡培訓機構打著培訓旗號向學員收取培訓費后卷款跑路,一些無資質培訓機構夸大培訓作用和證書含金量借機行騙,甚至有網絡培訓機構利用合同誘導學員續費,讓學員深陷其中。
這其中,許多學員是受到“包過”“包獲文憑”等廣告詞語的誘惑陷入騙局,而一些打著此類旗號的教育機構甚至連合法經營資質都沒有。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這些“零基礎包拿證”“證書含金量高可掛靠”等說法都涉嫌虛假廣告和誤導宣傳,違反了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
還有一些不涉及考證的網絡培訓,如能“聲音變現”的兼職配音師、理財訓練營等也是網絡培訓問題的重災區。以“聲音變現”為例,配音行業離不開專業系統的學習和大量訓練,單靠課堂理論講解就想賺外快可以說很難。而某些打著“財商教育”旗號的低價理財課,則存在誘導學員購買高價VIP課程的情況。
在倡導消費者擦亮雙眼、學會分辨真假證書和真假培訓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切實發揮監管作用。前不久,人社部印發通知,要求治理技術技能類培訓中亂收費、濫發證等現象,提出將建立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黑名單”制度,將違紀違規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納入“黑名單”。對于沒有資質甚至涉嫌違法的培訓機構,公安、市場監管、網監等部門應聯合執法,對問題企業依法予以取締,進行處罰。
(作者李丹),原標題《提防網絡培訓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