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門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于6月26—28日舉行
仍使用委托省命題的試卷
中考總分為800分
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仍50%“指標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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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華社
近日,江門市教育局印發《2022年江門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年中考的相關內容和信息。
今年中考總分仍為800分
今年江門市仍使用委托省命題的試卷,根據省的安排,從去年開始,中考時間調整為6月26日至28日,共3天。除2020年因疫情推遲一個月外,比2019年之前的中考時間推遲了一周。
記者了解到,2021年江門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委托廣東省考試院命題,中考總分為語文、數學、英語原始分和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地理折算分以及體育與健康分之和,成績總分為800分。
其中,初三(九年級)設考8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30分)各為120分,直接計入總分;物理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90分計入總分;歷史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75分計入總分;化學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70分計入總分;道德與法治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60分計入總分;地理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40分計入總分、生物卷面滿分100分,折算為40分計入總分;體育與健康考試65分,成績由體育與健康考試項目成績55分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10分兩個部分組成。各科目考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入總成績。
英語口語能力測試和信息技術成績以等級呈現。根據2022年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總數,按比例劃分 A、B、C、D、E 五個等級。
此外,為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創新精神、促進全面發展,今年,江門市繼續設置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環節,綜合素質內容包括初中階段學生各方面的情況,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以寫實性文字表述。評價結果以A、B、C、D、E等級呈現,將其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優質普通高中學校錄取50%“指標到校”
具有江門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以及具有江門市初中階段學籍的非江門市戶籍初中畢業生(含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的在校生,以及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報考。按照《意見》,普通高中只招收參加當年學業考試的學生,需報考普通高中的江門市戶籍在外地讀書的學生、往屆生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從2016年開始,江門市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安排推薦生的名額不低于50%,今年“指標到校”比例維持不變。按照《意見》規定,原則上按初中學校在校生人數和實施素質表現評價情況,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民辦初中也包含在內,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照顧農村中學或個別畢業生人數較少的民辦初中學校,讓所有學校的學生都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從而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名額分配招生(推薦生)采用單獨批次,單獨錄取的招生辦法,原則上不得設“限制性”分數線。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體育和藝術類招生納入自主招生范圍。按照要求,各縣(市、區)對轄區內招收體藝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必須全面考核其辦學條件,科學合理制定本區域內體藝特長生招生計劃。
《意見》提出,要嚴格按照省市有關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同時加大招生宣傳力度,積極組織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報讀中職學校,確保普職比例大體相當。
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方面,要求各中職學校要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優化專業結構,著力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要繼續做好中高職貫通培養招生計劃,含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
記者從江門市教育局獲悉,近幾年,江門市普通高中及中職、中技招生總人數遠超考生人數,高中階段學校學位充足。
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違規跨地市招生
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將依據考生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查科目等擇優錄取。
在招生錄取方面,有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兩個錄取批次。《意見》明確,各類招生學校應按照中招錄取工作的時間安排分批錄取。據了解,今年第一批是普通高中錄取,只錄取參加江門市統一組織的202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考生。第二批是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錄取原則按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執行。
根據《意見》規定,今年中考,除軍人子女、歸僑華僑子女、農村獨生子女外,對符合省有關文件要求的,因公殉職基層干部子女、抗疫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消防救援人員隊伍子女也可享受政策性錄取優待。
《意見》還要求,要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不得違規跨地市招生。嚴格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除經江門市教育局同意可開展跨縣(市、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外,地處縣域(包括縣、不設區的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地市教育部門批準的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不得違規跨地市招生。
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可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掐尖錄取。各普通高中招生實際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招生計劃。
九個嚴禁!
廣東2022年高中招錄辦法出爐
3月28日
《廣東省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發布
(下稱《辦法》)
其中明確
每所優質高中學校要安排
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
主要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
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
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嚴禁學科競賽、“奧賽”成績
與招生錄取掛鉤
《辦法》提出,取消普通高中錄取的各種獎勵加分政策。嚴禁學校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與招生錄取掛鉤。
調整和規范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加分實施方案和錄取優待政策,精準確定加分或優待資格條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
軍人(含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病故軍人等),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因公殉職基層干部等人員子女入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優待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待政策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
《辦法》提出,積極、穩妥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考的相關政策,珠三角9市要積極完善并進一步落實港澳居民或隨遷子女在粵參加中考的政策。要優化資格審核程序,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都能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并與當地考生同等錄取。對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機構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和招生。
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選拔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特色類型招生均納入自主招生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市除體育、藝術、小語種3種類型可在本市范圍內招生外,其他類型自主招生應落實屬地招生政策,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承擔國家特殊人才培養任務的普通高中,按原批準的辦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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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校除批準同意外
不得跨地市招生
今年廣東將保持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比大體相當,科學制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并嚴格實施,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對于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輸出地和輸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計劃。跨地市的中職學校轉移招生計劃由省統一公布,中高職貫通培養(含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計劃由省統一審核和公布。各招生學校應嚴格按照教育廳、人社廳核定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范圍、時間、標準和方式統一招生,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增強招生計劃的透明度和嚴肅性。
《辦法》明確,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處縣城(包括縣、不設區的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城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地市教育部門批準的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除經省教育廳同意可開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參加中考的學生。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高中階段學校一年級新生經入學考試,審查合格被錄取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注冊手續,即準入在校學習,取得學籍。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保留入學資格,不建立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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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九個嚴禁”
●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面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 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收集學生有關報讀意愿以及個人相關信息;
● 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 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的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
● 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 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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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今年的招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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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呂楨華
審校:陳楚文
監制:呂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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