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師也真夠可憐的,連生個小孩都要受到限制,什么時間該生什么時間不該生,好像自己都不能夠做主。
說實話,作為家長的種焦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孩子在初三年級,這一年十分關鍵,關系著孩子的中考和升學,換老師總該不會是好事情,但投訴老師生孩子時間不當,這個理由和做法是沒有道理,也是無理取鬧的。
國家二胎政策放開以后,任何一個合法公民都有生二胎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理由干涉別人生養權。
說實話,我們學校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學校的教師總體比較年輕,每一學期都有五六名教師請產假。產假性缺編,也成為當下教育的一個問題。但誰也沒有權利限制別人的生產和生養。
家長的這種投訴是毫無意義的,只能投增笑耳罷了。
既然初三的班主任老師已懷孕,即將臨產,這已經是一個既定的事實,即便是家長投訴又能改變什么呢?難道不讓人家老師生嗎?
家長投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1.孩子處在初三年級最關鍵的時候,這時候換班主任害怕對孩子的學習產生一定影響。
2.家長之所以投訴,可能也因為這個老師比較認真負責,教學水平也比較高。家長擔心這個老師請假以后沒有適合的教師可以替補。
3.初三是中考最關鍵的一年,中途換老師,孩子適應可能需要一個過程,這樣可能會對孩子的學習產生影響。
從情理上來講,家長的這種擔憂是正常的,任何一個家長可能遇到這樣的事情都會有這樣的擔憂,但擔憂歸擔憂,這樣無理的投訴卻是錯誤的。
家長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積極地和學校協商,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在師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學校能夠調配一個合適的老師接替崗位,把對孩子學習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