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
兩套調整方案供聽證
3月16日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官網發布
《關于公開舉行廣州市公辦幼兒園
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聽證會暨
征集聽證會參加人和
征求公眾意見的公告》
公告提出了兩套方案供聽證
據公告顯示,廣州市公辦幼兒園包括教育部門辦園、其他機關辦園、事業單位辦園、國有企業辦園、集體辦園和部隊辦園。
據統計,2020年底廣州市幼兒園共2070所:公辦幼兒園879所(占比42.46%)、民辦幼兒園1191所(占比57.54%)。全市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人數占比51.11%。根據成本監審,2016-2018年度示范性自收自支類、財政撥款類,規范性自收自支類、財政撥款類公辦幼兒園三年平均生均完全成本分別為:10,800.56元/年·人、36,091.13元/年·人,7,845.14元/年·人、27,298.00 元/年·人。
根據成本監審結論
政府與社會合理分擔辦園成本
促進公辦幼兒園高質量發展
制定了兩個方案
1
按“財政負擔65%、家長負擔35%”制定公辦全日制規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為823元/月;公辦全日制示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在此基礎上上浮21%,標準為995元/月。公辦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在全日制收費標準上上浮30%。
2
按“財政負擔70%、家長負擔30%”制定公辦全日制規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為705元/月;公辦全日制示范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在此基礎上上浮50%,標準為1058元/月。公辦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在全日制收費標準上上浮30%。
聽證會將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舉行。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會參加人27名,包括消費者17名(普通居民消費者16名、低收入居民消費者1名)、經營者1名、與收費標準調整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3名、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2名、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2名。本次聽證會共設聽證會旁聽人員10名。
公眾報名方式: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者現場報名。
公眾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28日18時。
聯系電話:83125913
傳真:83125911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市政府大院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疫情原因,請通過中國郵政方式寄達)郵編:510032
電子郵箱:sfgwjgc@gz.gov.cn(請注明“421聽證會報名”)
現場報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四路228號城投大廈10樓(廣州市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中心)
根據《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規定,公告《廣州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聽證方案》,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公眾提出意見建議。意見反饋截止時間:2022年4月21日。意見反饋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sfgwjgc@gz.gov.cn(請注明“反饋意見”)
傳真:83125911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市政府大院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疫情原因,請通過中國郵政方式寄達)郵編:510032
廣州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
補貼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近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意見的公告,明確各區原則上按小學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實施學位補貼。根據《工作方案》,各區還要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學位補貼具體實施方案。因此,如涉及具體事務,可直接向屬地區教育局反映、咨詢。
方案明確,各區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通過新改擴建公辦學校等方式,優化轄內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增加公辦學校學位供給,確保自2024年起,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補貼學位總數不超過當年轄內在讀隨遷子女總數的50%。
享受學位補貼的對象,為在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且“人籍一致”的學生。對于經當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地段生待遇安排入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其學位補貼標準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工作,是廣州市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方案指出,在通過新建、擴建公辦學校等方式增加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同時,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學位補貼,能有效增加公辦學位供給,實現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位的目標要求。
《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
補貼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有關問答
問:哪些學生可以享受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
答:在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就讀學校和學籍信息一致(即“人籍一致”)的學生,不論其戶籍是否屬于廣州市,都可以享受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
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答:各區原則上按小學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實施學位補貼。學位補貼經費納入財政補助范圍。學生就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標準等于或低于財政補助標準的,按學校收費標準進行補貼;學生就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標準高于財政補助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家長繳交。
問:下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補貼具體有哪些程序?
答:當地區撥付學位補貼經費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已按收費標準正常收取學生學雜費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須在學位補貼經費撥付后,按當地區規定的期限要求將學位補貼款項返還學生;當地區撥付學位補貼經費后,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尚未收取學生學雜費的,學位補貼經費用于直接抵減學生應繳學雜費。
問:如何有效監管學位補貼經費的使用?
答:《工作方案》明確市、區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學位補貼工作的管理,要求各區指導學校確保專款專用,嚴格按要求將學位補貼經費發放至學生或直接用于抵減學生應繳學雜費;指導學校面向家長做好學位補貼經費支出情況公開工作,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同時強調,在實施學位補貼過程中,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若存在弄虛作假,擠占、挪用學位補貼經費,或未按當地區規定期限和程序使用學位補貼經費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舉辦者、學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問:“十四五”時期,廣州市如何推進公辦義務教育學位建設?
答:“十四五”時期,廣州市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繼續辦好辦強公辦義務教育,主要通過新建、改擴建公辦學校、“民轉公”等方式,優化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加大公辦學位建設和供給力度,新增義務教育公辦學位將超過30萬個,保障市民群眾入學需求,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如有不同意見,請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信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83號,郵政編碼:510030,電子郵箱:gzjyjhw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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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南方網、南方+客戶端
編輯 | 張俊偉
校對 | 陳大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