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和2020年優秀夏令營承辦營區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0〕49號)要求,經有關單位自主申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推薦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專家綜合認定,擬確定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11個,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有效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須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在書面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請于2021年5月3日之前通過信函郵寄、電子郵件送達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