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出臺《山東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將中小學教師減負成效納入對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強化監(jiān)督問責,切實減輕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相關報表填寫、抽調借用教師、校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5個方面的負擔。
山東在減負清單中提出了20條嚴格禁止或限制性的要求。針對督查檢查評比考核項目繁多、不規(guī)范等問題,山東嚴禁各部門組織實施未經(jīng)審批報備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嚴禁在涉及中小學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中層層簽訂責任狀,嚴禁以調研指導、工作調度等名義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不得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等評比考核中設置繁瑣的評審程序和材料,不得以考試成績、升學率、學歷、論文、獎項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
針對社會事務進校園給教師帶來負擔的問題,山東嚴格規(guī)范、合理安排中小學和教師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嚴格規(guī)范學校和教師參與維護穩(wěn)定、防災減災等重要專項工作,嚴格規(guī)范教師參與城市創(chuàng)優(yōu)評先等活動,嚴禁開展教育部門年度計劃以外的各類教育宣傳活動,嚴禁安排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或借用學校場地舉辦招商、慶典等活動。(記者 魏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