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按照全省統一部署,11月30日前,各高校須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將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給受助學生,并將學生受獎受助情況通報學生家長。
從2019年春季學期起,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平均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另外,對在本省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12月上旬至2020年初,經審批通過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得者將分別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統一頒發獲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