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視頻在網絡熱傳。視頻顯示:在一路口人行道上有一輛電動車,一名交警正在與一名外籍男子交涉。其間外籍男子用漢語大喊,“給我,我叫你給我”,并多次推搡交警,對面交警則一直退讓,最后跑出畫面。
7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7月9日18時30分許,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鼓樓大隊民警在楊橋路白馬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名外籍男子駕駛電動車載人,遂上前將其攔下。駕車男子拒不配合民警正常執法,并和民警發生沖突。民警將該男子傳喚至鼓樓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處理。該男子系福州某大學國際留學生。經批評教育,該男子認識到自身錯誤,并書面悔過。目前,警方已對該男子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其所在學院已將該人帶回加強教育。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留學生推搡交警的行為十分蠻橫,對交警步步緊逼,交警反而處于守勢。這樣的行為,恐怕已涉嫌妨礙公務了,對大多數面對執法的人來說,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而在現實案例中,妨礙公務,代價可不低。
就在7月10日,一趟從大連至北京的高鐵上,一名42歲無票女子拒絕下車,滿口污言穢語,在辱罵乘警的同時,還做出了推搡、抓咬等動作,甚至用鞋底抽打乘警,后該女子被刑拘。從“批評教育”到“刑拘”,到底是什么細節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區別?是“抓咬”,還是“鞋底抽打”?還是別的什么?
在網友的質疑之后,福州市公安機關也作出了回應,因為該涉事外國人是在校學生,故主要還是以教育批評為主。這樣的解釋是否能充分釋疑,依然是可疑的。學生就可以被輕縱?這大概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依據有限。
當然,視頻傳遞的信息也有限,可能該留學生的行為確實構不上“嚴肅處理”。那也理當有更加充分的說明,讓公眾理解當地對此事輕拿輕放的理由。尤其是不能讓公眾以為,涉事男子的外國人身份,反而成為他的護身符,讓其擁有法外特權。
涉外國人的事件,在網絡常能引發輿情。有些是為了展示友好的意愿,導致用力過猛,反而讓人產生誤解,如對外國人過度熱情、外國人權益受損的案件火速破案等;有些則是為了展現法治剛性,不時曝出一些對外國人嚴厲執法的新聞。
其實,中國公眾更希望看到的,是公平公正、內外如一。這些或許是確有其事,或許是宣傳技巧的問題。無論如何,在一個日益開放的中國,公眾對外國人已不再陌生,對于一些通用的國際規則、法治常識,人們也已漸漸熟悉。考慮到這種基本的社會認知水準,在一些涉外國人的事件上,相關部門要對輿論的反應有所認知,應對機制上也不應摻雜其他因素,該怎么做就怎么做即可。
可以預想的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外國人會來到中國,也可能會產生越來越多的糾紛。因此,我們該調整成一種怎樣的姿態,也該借由這些個案做一番系統的梳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