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深話題
學生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任重道遠
據報道,今年5月以來,學生涉水、游泳行為增多,各地溺亡事故頻發。據不完全統計,廣西、河南、河北、山東、安徽、廣東、江西、江蘇等多個省份均出現多起青少年溺亡事件,死亡人數超過90人。
5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的預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預防溺水有關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安全責任,結合當地水文、水情特點,做好安全教育、聯防聯控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發生。全國多個省份教育部門也專門發布預警,要求各地采取措施預防學生溺亡。
目前,很多學校都開展了安全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筆者曾到一所學校調研,正好遇到該校聘請了當地消防部門的負責人為全體家長做安全教育講座。從講座內容看其實是很實用的,但是家長們聽得并不認真,對于這種講座性質的安全教育,一些家長顯得不感興趣。考慮到家長的文化程度不同,應該采取其他更適合、更有效的方式,比如將家長(學生)分組,設置情景進行培訓,并教給家長(學生)基本的救護技能。
像針對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除告訴學生到野河游泳十分危險之外,必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培養學生的游泳技能以及溺水急救知識。然而,對于學校開設游泳必修課,要求學生必須學會游泳,我國輿論卻多有質疑。有人認為,孩子學習那么忙,有必要學游泳嗎?學會游泳,難道就會減少溺亡嗎?說不定這會增加溺亡,因為學會游泳的孩子膽子更大跑去野泳等等。還有不少家長,面對接連發生的學生溺水事故,總存在這不會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僥幸心理。
一些學校和家長只關注學生的知識教育,忽視了學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與生存教育。由于忽視這些教育,導致我國中小學生缺乏運動、生存技能,當他們離開校園,在“好玩”的天性驅使下,就可能去“玩水”,而一玩水就出問題。
清華大學等高校已明確,大學本科生必須上游泳必修課,而且學校堅持推進,這已得到普遍認可。然而,大學教育重視學生體育,還沒有轉化為促進基礎教育重視體育的力量,因為目前的高考錄取,主要關注學生的考試分數。要引導基礎教育學校回歸育人本位,需要改革評價制度,同時強調基礎教育的辦學目標,不是為了孩子升學,而是給學生這一成長階段必需的教育。
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只是學校的事,社區對學生的假期生活安全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不少社區(鄉村、街道)沒有對如何讓孩子過一個健康、安全、有意義的假期生活提供系統安排與服務。在城市,父母要上班,放假的孩子無處可去,家長要么把孩子帶去上班,要么送去培訓班。在農村,孩子放假回家后,家里沒人照看,鄉村的河道也沒有安全警示,溺水事故由此高發。
社區承擔著一定的教育責任。如果我國社區能為未成年學生提供課后、雙休日、節假日的活動去處,如果社區有圖書館、科技館、活動中心開放,開展各種興趣活動,這會為家庭分憂不少。各個社區對學生的健康成長承擔各自的責任,就能夠給孩子創造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