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商市場〔2022〕183號
各有關單位: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按照《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2〕4號)有關規定,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2022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推動本市老字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2〕4號)有關規定,特制定2022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是指市級財政安排的,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中支持商貿流通(老字號品牌建設)發展的專項資金。
資金主要用于促進本市老字號企業發展,推動老字號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創新活力持續增強,國內外影響力顯著提升,文化技藝薪火傳承。具體用于以下方面:
(一)老字號創新發展。支持本市中華老字號、上海老字號積極參與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推出“老牌新品”,打造新店、旗艦店,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數字化轉型,開展有影響力的宣傳推廣活動等,在促進消費工作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支持舉辦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開展策劃設計、招商招展、活動組織、搭建制作、宣傳推介,打造引領全國的中華老字號盛會。
二、支持標準
(一)老字號創新發展。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上一年度完成的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包括宣傳費用、設計費用、推廣費用、渠道費用、裝修費用、展陳費用、咨詢費用、設施設備軟件購置費用等,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二)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照政府購買服務合同金額支付。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向:老字號創新發展。
(二)申報主體:本市經認定的中華老字號或上海老字號。非獨立核算的老字號可以以母公司作為項目申報主體。
(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財務核算規范。
(四)原則上每個企業限獲得一個項目支持。
(五)項目于2021年度內實施并完成,申報主體于2021年度內完成資金結算。
(六)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四、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初審采用網上申報,復審采用書面郵寄的方式進行。
(一)初審(網上申報)
各申報企業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12日內,通過“上海市商務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網站(https://czzj.sww.sh.gov.cn)進行注冊,網上填報《2022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表》(附件1)。填報完成后,在線打印申報表,簽字蓋章后郵寄至市商務委。
(二)復審(書面郵寄)
市商務委在2022年9月26日前通知通過初審的企業提交復審材料。接到復審通知的企業,準備復審材料,并將初審和復審所需全部材料采用A4紙打印1套,加蓋單位公章,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紙質材料需在2022年10月14日前郵寄至市商務委。未接到通知的企業不需報送。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具體情況,投入完成情況,績效評價;
2.申報主體營業執照;
3.申報主體合規證明;
4.項目資金明細表(附件2);
5.與資金明細表一一對應的發票、付款憑證、記賬憑證、合同(大額支出),以及活動照片、媒體宣傳等佐證資料(復印件);
6.與項目實施內容相關的其他材料。
與項目實施內容不相關、沒有合法稅務憑證、無法識別、非項目申報單位發生、關聯交易費用、日常辦公費、日常人員費等費用均不計入實際支出。
五、審核程序
(一)初審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商務委”)會同上海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組織項目初審,對項目的先進性、示范性、引領性進行評價,結合當年預算額度,擇優確定支持項目。
(二)復審
市商務委通知初審通過的企業補充復審材料,會同市財政局復審。依據申報材料對項目的真實性和實際投入進行復核,確定支持項目和支持金額。
(三)撥付
審核結果在市商務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市商務委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市財政局按照國庫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六、資金使用和管理
(一)市商務委根據本市老字號發展需要,提出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會同市財政局提出資金支持方案,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
(二)市財政局配合市商務委審核資金支持重點及支持方案,并撥付資金,配合市商務委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用款單位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妥善保存相關申報資料、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財政、商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應積極配合,主動做好相關工作,及時提供相應文件、資料。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依法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四)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收回已撥付的資金。根據相關單位失信情況,按有關規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供不良記錄,并根據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環節采取相應約束措施。
七、應用解釋和實行日期
本指南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指南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針對2022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有效。
市商務委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老字號企業自主申報。市商務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聯系方式:23110637,23110639
郵寄地址: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市場體系建設處,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7號樓901室
附件:1.2022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表
2.項目資金明細表
1.2022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品牌建設)申報表.docx
2.項目資金明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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