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正式發布,自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此次出臺的 18 條具體舉措,旨在著力保障群眾住房需求,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實現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綜合評級企業,突出分類施策方面,措施提出:依據企業綜合評級實行差別化預售管理;依據企業評級實行差別化監管資金管理;支持高品質、改善型住宅小區建設。
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負擔方面,措施提出:嚴格實行凈地出讓;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優化預售資金監管政策;適當延緩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完善裝配式建筑配建政策;合理調配住宅商業建筑比例;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完善房地產項目周邊配套設施;科學制定環保施工政策。
加大信貸支持,支持合理消費方面,措施提出: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住房融資信貸支持;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規范市場行為,優化發展環境方面,措施提出:合理調控土地供給節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優化服務引導預期。
加大對第二套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設置房齡年限范圍,統一按照 20% 執行。
引導銀行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對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 2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執行首套貸款政策。
對區域優勢明顯的二手房貸款房齡調整為 30 年以內。支持開展法拍房按揭貸款業務。
(責任編輯:徐帥 )